《纳税实务习题与实训》 项目十二 契税办税业务习题与实训参考答案(第四版).pdf
项目十二契税办税业务习题与实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题
1.【答案】B
【分析】选项以契税由财承受人缴纳,承受房的一方才需要缴纳契税。
2.【答案】C
【分析】选项A:以自有房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选项B:房屋
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的,免纳契税;选项D:企业依法实施破,
债权人承受破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纳契税。
3.【答案】A
【分析】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
照规定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
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答案】B
【分析】选项B: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不
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5.【答案】D
【分析】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
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刘某应缴纳契税二9(50+150)X3%=33(万元)。
6.【答案】D
【分析】以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李某应缴纳契税二(30-70+20)X5%=6(万元)。
7.【答案】B
【分析】选项A: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破后,债权人承受破企业土地、
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选项C:房屋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
相等的,免纳契税;选项D:契税由权承受方缴纳,出售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
需要缴纳契税。
8.【答案】C
【分析】以房抵债,视同房屋买卖,应由权承受人按照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乙企业应缴纳契税二(140+20)X5肮8(万元)。
9.【答案】A
【分析】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企
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
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
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
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乙企业应缴纳契税=2000X
5%X50%=50(万元)。
10.【答案】C
【分析】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以房作价投资转让的,
视同房屋买卖,由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价值或房买价缴纳契税。王某应缴纳
契税二340X3妒10.2(万元);乙企业应缴纳契税二340X3炉10.2(万元);当事
入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10.2+10.2=20.4(万元)o
11.【答案】D
【分析】以房抵债,视同房屋买卖,应由权承受人按照房屋现值缴纳契
税;房屋交换的,以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甲某应缴纳契税二90X5妒4.5(万元)。
12.【答案】D
【分析】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甲企业应缴纳契税:1500X3%=45(万元)。
13.【答案】B
【分析】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
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甲企业应缴纳契税二2(000+1500)X5%=175
(万元)。
14.【答案】C
【分析】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