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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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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星美证券代码:000892公告编号:2025-02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

4、社会公众: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社会公众”的解释: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召开。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6~7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5:00~2025年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本次重大重组的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4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413,876,88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0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3864522股(因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议案2.00,其所持有的106938440股不计入议案2.00的表决统计基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36人,占公司总股本的71.00%。

(一)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1101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2%。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占公司总股本的3.08%。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以下简称:“相关议案”),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予以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GuilhermeHoldings(HongKong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申请的议案》。

(一)提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即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

(二)公司相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

1、议案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174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反对2099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议案2.00《关于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GuilhermeHoldings(HongKong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申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议案2.00,其所持有的106938440股不计入议案2.00的表决统计基数,则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86926082股):同意184743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反对2121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弃权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社会公众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743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反对2121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弃权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倪俊骥律师、季方苏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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