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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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XX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已导致人员伤亡(包括涉险事故)或造成一般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供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细化与延伸,综合应急预案是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机电副矿长担任;技术专家组和抢险救援组主要由副总工程师、救护队、事故单位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主要做好方案措施的制定和现场抢险救援;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3响应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直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3.1召开现场应急会议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领导指示,通知各救援专业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应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确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3.2信息上报
信息上报按综合应急预案“3.1.1.2信息上报”部分的要求执行。
3.3资源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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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
(1)由调度指挥中心及时召请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警戒保卫人员。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调配适用供电事故的物资与装备,调集机电技术科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3.4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组及时收集、汇总事故发展态势及现场救援信息,遵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原则,及时把应急救援情况告知本单位职工及集团公司等并拟定信息发布材料,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查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信息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
3.5后勤及财力保障
由调度指挥中心、机电科、财务科、审计科、物资分部、综合办等单位人员组成,保障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及资金保障,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
4处置措施
4.1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避免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2处置措施
4.2.1主变故障跳闸,引起全矿停电事故处置措施
变电所室外安装SZ9-8000/35/6.3型容量为8000kVA主变压器两台,正常情况下为两台分列运行。当主变因差动保护、重瓦斯、过流等保护动作跳闸,变电站值班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改动主变运行方式,并向微山县供电局汇报主变运行方式改变情况。立即检查确认事故原因,并组织人员处理。
4.2.235kV母线事故处理措施
矿井主要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并分别布置在35kV系统的两段母线上,若其中一段母线出现故障,引起全矿停电,变电站值班员应尽快用非故障母线供电,并请求调度指挥中心下达限负荷的指令,保证矿井保安负荷。
35kV进线双回路掉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机电技术科和运转工区汇报,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排查原因,同时与县调联系问明停电原因,并根据停电情况及时联系35kV线路代维人员对线路进行全面巡检排查。35kV两路供电线路长时间(10分钟)不能恢复供电时,调度指挥中心通知井下人员撤至副井下井口,同时应急指挥部人员组织运转工区维修工启动副井6kV应急电源。移动应急电源到达后快速接入,确保接入后15分钟内恢复提升机供电,60分钟内完成人员提升撤离。
6kV应急电源启用:听从现场负责人员指挥,按照应急发电机组操作规程启动机组——35kV地面变电所6kV配电副井606、605开关柜分闸——发电机馈出柜合闸——副井绞车配电室高压柜合闸——恢复副井绞车运行,送电过程中要注意观察线路电压、电流有无特殊变化,并和正常供电时的状态做好对比,并做好记录。
4.2.335kVⅠ段母线故障处理措施
(1)35kVⅠ段母线出现故障,引起全矿停电,若此时1#主变运行,按如下步骤处理:
①变电站值班员应立即断开1#主变低压侧开关和高压侧开关,断开Ⅰ#进线开关并拉出断路器小车。
②汇报微山县供电局Ⅰ段母线故障情况,并请求启用Ⅱ段35kV线路供电。
③变电站值班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投入2#主变供电,恢复全矿供电。
④查明故障原因,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35kVⅠ段母线出现故障,引起35kV全矿停电,若此时2#主变运行,按如下步骤处理:
①变电站值班员应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