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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措施
一、产品保护原则
(1)合理的施工流程是产品保护的前提,同时也是非常重要保护措施。
(2)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3)产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
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4)产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的原则。
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管理小组,领导小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1)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生产部门及项目副经理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实施。
(3)各专业承包商按总包单位的要求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2、成品保护小组职责
(1)成品保护小组在业主或监理单位监督下,负责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罚制度。
(2)划分成品保护的责任范围,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3)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4)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定、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
三、成品保护措施
1、一般规定
工程开工前,成品保护小组应对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列出清单,并制订出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成品保护小组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顺序施工。地面装修完工后,各工种的高凳架子、台钳等工具原则上不许再进入房间。最后油漆及安装灯具时,梯子要包胶皮,操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进楼必须穿软底鞋,完一间,锁一间。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结构施工阶段,安排2人巡检;装修安装阶段,每个楼层安排2人检查。各专业队伍必须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4)建筑用油漆、涂料等物质,应用桶盛装。施工操作之前,应将操作面上的混凝土表面覆盖,免其外泄污染混凝土表面。
5)不得在混凝土成品上随意开槽打洞。不得用重锤锤击混凝土。
6)须在混凝土表面上安设临时施工设备时,应在安设位置铺放垫板,并应作好覆盖措施,以防油漆污染混凝土。
7)楼梯踏步可采用废旧的木模板保护,墙体及柱阳角用胶带纸粘贴PVC板做护角保护.
4、砌体成品保护
水电管路铁件及门窗框预埋件应在砌体砌筑过程中留设。砌体完工后,不得随意在砌体上开槽打洞,或用重锤锤击。
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进行保护,使其免遭碰撞受损。
雨天砌筑砌体,应按要求覆盖保护。
用于门洞上方的临时模板及支撑,应在砌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拆除。
5、装饰工程成品保护
(1)一般规定
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等,每一个装饰成品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及时进行装饰成品保护。
2)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3)晴天应开启门窗,以保持空气流通。风雨天气应关闭门窗,以防装饰成品受风雨侵袭受损害,或产生霉变。
(2)墙地砖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墙面粘贴后安装五金等附件,必须注意保护,阳角用护角板封挡,以保证不被污染、碰撞,搬运梯子和凳子时,注意不要碰撞面砖表面,以免引起缺陷和破坏。
2)对施工完地面应清理干净,不能用利器划伤砖体表面,不得用重物进行撞击,不得用油性色彩在上面涂画。
(3)石材地面成品保护措施
新铺砌的石材板块的区域应临时封闭。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踩踏新铺砌的石板块时,要穿软底鞋并轻踏在一块板材中,石材地面完工后,待粘贴层符合强度要求后,在其表面加以覆盖保护。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4)地板成品保护措施
1)?地板铺贴后表面未处理前,应注意不能被易渗透的石灰质或有色油渍污染,不得将砂子带进房间以防磨划板面。更不准在地面上拖、拉、推、压棱角尖锐的铁器重物。
2)表面处理完毕后,注意环境的洁净,必要时将门窗关闭,防止灰尘污染表面。油漆干燥前禁止上人。
3)应避免地面积水。
(5)门窗成品的保护
1)木门及门框等木制品放置在干燥的地方,下部用木方垫起,上部用塑料布覆盖,以防止木材受潮变形。
2)木门框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3)木樘子的保护方法:按照常规施工,从立樘至油漆,有一段较长时间,因为室内还有大量湿作业未完成,这段时间木樘子极有可能损坏或污染,所以樘子安装后,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4)木门油漆施工前应对五金用纸胶带进行保护,门锁用塑料布捆绑保护。
5)门窗框安装后,包裹门窗框的塑料保护膜要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6)搭设或拆除施工脚手工艺架时,不得碰撞或挤压门窗。
7)涂刷油漆等涂料之前,应事先对门窗进行复盖,以防其遭受油漆污染。
8)不得在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