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农业用水定额及编制说明.pdf
ICS13.060.10
CCSP4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817—2025
代替DB32/T3817-2020
农业用水定额
WaterQuotaofAgriculture
(征求意见稿)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3817—202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2
5作物灌溉用水定额2
6林业灌溉用水定额18
7畜牧业用水定额18
8渔业用水定额19
附录A(规范性)灌溉分区20
I
DB32/T3817—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T3817-2020《灌溉用水定额》,与DB32/T3817-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20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20年版的第2章);
c)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3~3.7);
d)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2020年版的3.2、3.4~3.15);
e)增加了一般规定(见第4章);
f)删除了省级分区、主要作物和灌区类型的规定(见2020版第4章);
g)更改了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5章,2020年版的第5章);
h)增加了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6章);
i)增加了畜牧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7章);
j)增加了渔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8章);
k)删除了部分规范性附录(见2020年版的附录A);
l)更改了部分灌溉分区的范围(见附录A,2020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江苏省水利厅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江苏
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星、郭相平、刘敏昊、董阿忠、蒋伟、任瑞英、齐斐、陈盛、张雯叶、侯苗、
鞠艳、邱立波、张健、郝树荣、王振昌、操信春、张凌霄、余泓宇、王志寰、翁松干、章二子、孙文吉、
陈朱叶、殷小青、张馨元。
本文件于202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