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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第三辑).docx

发布:2025-05-23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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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第三辑)

案例:智能多功能办公桌研发项目

一、项目目标与内容

该项目旨在解决市场上办公桌功能单一的问题,目标是实现办公智能化和舒适度的突破性创新。

二、专家鉴定结果

该项目提请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但专家认为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不属于研发活动。主要理由是,该项目只是将现有成熟产品如“办公桌”、“旋转式抽屉”、“USB接口”、“电源插座”和“LED灯”等简单组合,这些组件在市场上已经很常见。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属于对现有成熟产品的简单组合,因此不具有创新性。

三、不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七种情况不能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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