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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件:《公共部门经济学》卢洪友.ppt

发布:2021-07-13约4万字共39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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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各主要收入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规定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税率-速扣数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税为: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但是存在加成征收。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且税款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具体计税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 × 20%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为20%,但是存在加成征收。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具体计税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第十三章 其他课税 一、财产税类 1. 财产税概述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根据征收范围的不同,财产税可以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一般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某一时点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课征,税率多采用比例税率,同时纳税人多为个人;而特别财产税它就特别选定的某些类财产课征,比如土地税、房产税等。 以课税对象为标准,财产税可以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都属于静态财产税;而动态财产税主要指财产转移税,它是对财产所有权变更征收,包括土地或房产交易税、遗产税及赠与税等。 2.财产税优点 符合税收的有支付能力原则 有利于提高财产利用效率 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 3.财产税缺点 纳税能力难以测度 难以成为广泛的普及性税收 收入弹性较小 财产税有碍于资本的形成 2.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2)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2. 拉姆齐法则 放松逆弹性法则中商品需求的交叉价格效应这一限制, 可以得到一个更一般化的税收法则,即拉姆齐法则(Ramsey rule)。它描述了一个单消费者经济中的最优税收问题,但是同样没有考虑社会公平目标。 其中, 是一个正的常数。上式就是描述最优商品税制的拉姆齐法则,这一式子对于所有商品 成立。 拉姆齐法则:相对于税前状态,最优税制应该使每种商品的补偿需求以相同比例减少。 由于所有商品补偿需求的减少比例必须相同,拉姆齐法则的一个隐含政策建议在于:那些需求对价格变动不敏感的商品应该承受更重的税负以实现相同比例的需求减少。 这一法则指导下设计出的税制将使必需品负担更多税负,而奢侈品承受较低的税率。 拉姆齐法则所确定的税收结构缺乏公平,这是它在单消费者假设下不可避免的结果。如果要进一步考察公平准则如何影响结果,那么需要引入更多在收入与偏好方面存在差异的消费者。 在引入公平准则之后,拉姆齐法则的结论随之受到修正。相对于只考虑效率的情形,由穷人消费的商品税率应该更低。因此,公平准则成功地中和了有效税收结构的极端结论。 五、中国商品税税制 1.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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