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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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品酒检验样品由成品酒化验组负责保管,按规定存放于样品室;原辅料化验样品由原料化验组负责保管,暂存于化验组指定区域。
2.各化验组负责对检验中的样品进行管理。
3.检验样品的抽取
3.1化验员根据《检验计划》或接到相关部门的检验通知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抽样,抽样程序或方法严格执行相关检验标准或要求,确保抽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3.2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将其分成两种状态即“备用样”和“检验样”,并进行登记、编号标识,检验样放入待检区域,备用样放入备存样品存放区域存放或样品室。
4.检验样品的保存
4.1成品酒备用样品直接由抽样化验员做标记后按顺序和有关规定存放于样品室,便于查找。???
4.2.原辅料的备用样、已检样由原料化验组负责保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存放条件;易燃、易爆和有毒的样品应隔离存放,并应有明显标记。检验结束后,剩余的“检验样”也需存放于样品区域,并更换样品标识为“已检样”标记。
5.样品的处置
5.1成品酒留样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过保质期后有成品化验组组长按规定进行处置。
5.2原辅料留样期从发出检验报告日起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规定。
6.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化验室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置,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