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32∕T 4973.6-2024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 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docx
ICS13.280CCSC57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973.6—2024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技术规范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healthresponseofnuclearorradiologicalemergency—Part6:Settingofradiationprotectionspot
2024-12-27发布2025-01-27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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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DB32/T4973.6—2024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选址 1
5人员 1
6仪器设备及应急物资 1
7应急响应 2
附录A(资料性)个人剂量计发放、回收及测量记录表 3
参考文献 4
DB32/T4973.6—2024
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2/T4973《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的第6部分。DB32/T497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应急队伍建设;
——第2部分:应急人员防护与个人剂量监测;
——第3部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第4部分: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监测与去污;
——第5部分:食品和饮用水监测;
——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
——第7部分:稳定性碘的使用指导;
——第8部分:外周血采集和生物剂量估算。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家毅、朱磷扬、姚志扬、林祥田、朱宝立、陈维、杨小勇、王福如、陶易、王秀清、伍卫、李强。
Ⅳ
DB32/T4973.6—2024
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核与辐射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日益广泛。然而,核与辐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人类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危害,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构成了威胁。
为确保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的安全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出台了大量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标准等,做到安全防护和应急有法可依、规则先行,为我国核与辐射技术应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是该类事件应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DB32/T4973《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为完善江苏省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而制定,由八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应急队伍建设;
——第2部分:应急人员防护与个人剂量监测;
——第3部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第4部分: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监测与去污;
——第5部分:食品和饮用水监测;
——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
——第7部分:稳定性碘的使用指导;
——第8部分:外周血采集和生物剂量估算。
在核电厂核事故卫生应急处置中,设置辐射防护站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承担了对应急人员开展剂量监测和辐射防护等重要作用。本文件的制定有助于完善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通过规范辐射防护站的设置,为核电厂核事故卫生应急人员提供剂量监测和辐射防护。
DB32/T4973.6—2024
1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技术规范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辐射防护站的选址、人员、仪器设备及应急物资、应急响应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处置中辐射防护站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辐射防护站radiationprotectionspot
核电厂发生核事故后,卫生应急人员进行场外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