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docx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各种物资(除药品、器械、医用材料等),均由后勤科统一购买,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采购。
2、建立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发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物资保管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坏、防积压,保管员定期清理库房,对积压物资应及时报告后勤科
3、各科室所需物资应在每个月底(30日前)造计划送领导审批后,交后勤科购置,做到计划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4、后勤工作应面向临床,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为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下发、下送、下收。
5、各种物资的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后勤科统一处理,医院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走或做他用。后勤人员应做到当家理财、秉公无私、遵守财经纪律。
6、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及注销工作。
7、在物资的管理使用中,如因责任心不强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物资损失,除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外,并酌情扣发有关人员效益工资。
8、定期对物资进行盘存,与财务科核实帐目情况,做好帐帐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