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1 447-2015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ICS13.040.40
Z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47—2015
代替DB11/447-2007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petroleumrefiningand
petrochemicalsmanufacturingindustry
2015-05-13发布2015-07-01实施
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治疗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4472015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标准控制对象与时段划分4
m
5工艺排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4
o
6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7
7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9
c
8废水收集、处理、储存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10
.
9厂界环境空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
w
10规定11
11监测11
x
12标准实施13
f
参考文献14
z
b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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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B11/4472015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内的汽油储罐及发油过程油气排放控制按本标准规定执行,不再执行
DB11/206-2010《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与DB11/44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新源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Ⅱ时段限值和控制要求,现有源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Ⅱ时段
限值和控制要求;m
——修改了工艺加热炉烟气、催化剂再生烟气、硫磺回收尾气、特殊工艺排气的部分排放限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