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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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Z 60
备案号:45999-2015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 139—2015
代替DB11/ 139-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2015- 05-13发布 2015- 07-01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 139 2015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 监测4
6 实施与监督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2017 年3 月31 日前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7
I
DB11/ 139 2015
前 言
本标准4.1.4条款为推荐性,其余条款为强制性。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替北京市地方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139-2007 )中相
应的内容。
本标准与DB 11/ 139-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 了烟气不透光率的排放限值;
分区域给定了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增加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增加了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氮氧化物控制要求;
增加了脱硝设备设计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13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 静、宋光武、潘 涛、王军玲、罗志云、梁云平、孙雪松、钟连红、曾景海、
魏国强、胡月琪、薛亦峰、燕 潇、刘 晓、颜 旭、吴晓清、张 蕊、白画画。
II
DB11/ 139 2015
引 言
为加强 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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