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编制说明》.pdf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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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标准编制说明的封面
(1)标准名称。应在封面靠上居中位置,与标准稿名称保持一致。字体字
号为方正小标宋二号。
(2)标准文稿版次。在标准名称下方“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前
的方框选其一,例如“■征求意见稿”。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3)标准编制组。在封面靠下居中位置。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4)编制日期。编制日期为本阶段完成的日期,以数字格式书写,字体为
宋体,字号为三号。如:“2020年3月30日”。
2.标准编制说明的正文
(1)正文页边距为上3cm、下2.6cm、左2.8cm、右2.6cm。
(2)正文标题,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不加粗。
三级、四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不加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为“一”、
“(一)”、“1.”、“(1)”标注。
(3)正文中文字体字号为仿宋GB-2312三号字,数字、字母等西文字体为
宋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28磅,首行缩进2字符。
3.编制说明的内容
(1)应按照格式要求逐条说明,不涉及的填“无”。
(2)应根据工作进度不断补充完善,工作过程有连续性。
(3)编制说明不是对标准内容的复制。
(4)应关注强制性标准的依据、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比对、标准实施
过渡期、强制性标准实施政策等重要内容的编写,详见下文模板。
4.其他
(1)编制说明内容模板中的斜体文字内容为参考,正式提交后应删除。
(2)编制说明应正反面打印。本说明保留,打印首页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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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2024年10月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的通知》(国标
委发〔2024〕46号),强制性国家标准《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
全防护规范》(标准计划号Q-450)制定计划正式下
达。本标准项目由应急管理部归口,委托SACTC288/SC10全国
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组织制订,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牵头标准编制的起
草工作。
(二)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中国石油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
任公司、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西南石油大学参与起草。
(三)标准制订的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等区域持续推进含硫
天然气资源开发,高含硫天然气井数量持续增加。根据国家能
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成投产高含硫气
田12个,单井硫化氢含量最高达17%(体积分数),年产气量
突破300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总产量的15%。由于高含硫
气藏地质成因及流体相态变化规律复杂,硫化氢具有强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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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剧毒性,导致含硫化氢气藏开发的安全条件要求苛刻,出现
异常工况时容易引发严重事故。尽管现行的行业标准从不同方
面对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的各项生产作业环节做出了基本规定,
但在覆盖钻井、生产到废弃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以及海上平
台防护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亟需针对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建立覆
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规范。
因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安全
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完善健全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开采作
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