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2018-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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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10
E 09
备案号:25421—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2018—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
安全防护距离
Specification for public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natural gas well
involving hydrogen sulfide
2008-11-19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I
AQ 2018—2008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硫化氢的理化性状及毒理数据 3
A02018-2008
前 言
本标准参考加拿大阿尔伯特省 EUB Directive 056《能源开发申请及表格》、id 97-06《酸性井许可和 钻井要求》、id81-03《新建酸气设施与居民区及其他发展区域的最小距离要求》、美国密歇根州《密歇根
油气规定》中相关内容,并结合我国国情及含硫气井现状进行制订。
本标准遵循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实施指南》的编
写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中国石油化工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铁民、张兴凯、吴庆善、曹登泉、邓云峰、李湖生、郭再富、席学军、王建光、
江田汉。
1
AQ 2018—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
安全防护距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与民宅、铁路及高速公路、公共设施、城镇中心之间所需公众
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的井场选址及安全规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 2017—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化学分子式为 H?S, 一种无色、可燃、比空气略重的气体,有剧毒,具臭鸡蛋气味,有时存在于油气
开采和气体加工的流体中。
警示:吸入一定浓度硫化氢会导致受伤或死亡(参见附录 A)。
3.2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 natural gas well with hydrogen sulfide
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大于75mg/m3(50 ppm),且硫化氢释放速率不小于0.01 m3/s 的天然气井。
硫化氢释放速率的确定方法见《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方法》。
3.3
民 宅 dwelling
已建成的常住居民永久性住宅。
3.4
公共设施 public facility
提供公共服务,且疏散时服务对象需他人协助或需留人值守的建筑物,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
利与保障、金融等设施。
3.5
城镇中心 urban centre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各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点。
3.6
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public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井口至民宅、铁路及高速公路、公共设施、城镇中心的水平距离。
2
AQ 2018—2008
4 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4.1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见表1。
表 1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气井公众危害程度等级
距 离 要 求
三
井 口 距 民 宅 应 不 小 于 1 0 0 m ; 距 铁 路 及 高 速 公 路 应 不 小 于 2 0 0 m ; 距 公 共 设 施 及 城
镇中心应不小于500 m
二
井 口 距 民 宅 应 不 小 于 1 0 0 m ; 距 铁 路 及 高 速 公 路 应 不 小 于 3 0 0 m ; 距 公 共 设 施 应 不
小 于 5 0 0 m ; 距 城 镇 中 心 应 不 小 于 1 0 0 0 m
井口距民宅应不小于100m,月距井口300 m内常住居民户数不应大于20户:距
铁 路 及 高 速 公 路 应 不 小 于 3 0 0 m ; 距 公 共 设 施 及 城 镇 中 心 应 不 小 于 1 0 0 0 m
4.2 气井公众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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