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程.pdf
ICS13.060
CCSZ10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XXXX-XXXX
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
程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T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前期准备2
6重金属污染评价3
7化学农药污染评价4
8实施与监督5
附录A(资料性)化学农药污染操作方法6
I
DBXX/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楠、张颖、陈胜杰、成琨、曾兴、刘昕、王天倚、姚忠宝、闫浩。
II
DBXX/TXXXX—XXXX
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重金属和化学农药评价与修复的基本原则、前期准备与修复方案等。
本文件适用于镉、汞、砷、铅、铜、锌、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稻田的分类治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旱作和放射性重金属污染稻田的治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43419.1稻田重金属治理第1部分:总则
GB/T43419.2稻田重金属治理第2部分:钝化调理
GB/T43419.3稻田重金属治理第3部分:生理阻隔
GB/T31270.1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实验准则
WS/T777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稻渔综合种养
以水稻种植为基础,利用稻渔轮作共生和农牧结合原理,实现“一地两用、一水双收”,种养共赢的一种
生态种养模式。
稻渔共作环境
本文件中的稻渔共作环境指的是稻田底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