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99—2024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技术规范.docx
ICS13.020.01CCSZ04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799—2024
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技术规范
2024-08-30发布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799—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工作内容 1
5工作程序 1
6初步调查 2
6.1资料搜集与分析 3
6.2现场踏勘 3
6.3人员访谈 4
7系统调查 4
7.1确定调查对象与范围 4
7.2确定调查指标 4
7.3基线水平调查与确认 4
7.4污染源调查 4
7.5迁移途径调查 5
7.6受体损害调查 5
7.7生态环境恢复相关信息调查 6
8质量控制 6
9报告编制 7
附录A(规范性)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调查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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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洁、张雪梅、黄晓丽、李婉婷、郝其睿、孙赫奕、王继隆、李草青青、张衍燊、覃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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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因污染环境导致的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注:本文件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791.1—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
GB/T
39791.2—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2部分:损害调查
GB/T
39792.2—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环境要素第2部分:地表水和沉积物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49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710.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HJ710.6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两栖动物
HJ710.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
HJ710.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
HJ710.12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水生维管植物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SL/T466—2020冰封期冰体采样与前处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39791.1—2020、GB/T39791.2—2020和GB/T39792.2—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工作内容
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包括背景信息、基线水平、污染源、迁移途径、受体损害、生态环境恢复等相关信息调查。
5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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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分为初步调查和系统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主要通过开展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水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程度进行初步的判断和分析。系统调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水生态环境损害开展针对性调查,为损害确认和损害量化提供支撑。
初步调查和系统调查阶段应分别制定调查工作方案,方案包括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方式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调查人员应根据生态环境损害具体情况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需求,选择搜集相关信息,并制作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料清单,具体按照GB/T39791.2—2020中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