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 副本.doc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法律情境中,原本需要主张权利的一方不负有举证责任,而是由被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以下是八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1.建筑物或者设施倒塌、脱落、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证明其无过错。
2.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
3.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污染者需证明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4.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实施危险行为的人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5.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需证明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加害人需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医疗机构需证明其医疗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不存在过失。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证明其动物无过错,或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
这些情形通常涉及侵权行为或高度专业的技术领域,法律通过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使其无需承担过多的举证责任,便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