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_T3243—2022_沼渣沼液处理技术规范_黑龙江省.docx
ICS65.080
CCSB13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243-2022
寒区沼渣沼液处理技术规范
2022-08-06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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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24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哈尔滨市博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农业农村部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种养循环重点实验室、
黑龙江省秸秆能源化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杰、宋锦东、孟令娟、李云波、赵秋多、裴占江、王粟、史风梅、石洪影、
李鹏飞、于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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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243-2022
寒区沼渣沼液处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寒区沼渣沼液处理的术语或定义、基本原则、农用处理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物料为主要发酵原料的寒区沼渣沼液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7419含有机质液面肥料
GB/T17420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GB/T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9524.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19524.2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23349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NY525有机肥料
NY/T2374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
寒区是指我国最冷月平均温度满足-10℃~0℃,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为90~145天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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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243-2022
3.2
3.3
沼渣
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等有机物料经厌氧发酵产沼气后产生的固形物。
沼液
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等有机物料经厌氧发酵产沼气后残余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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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4.1寒区沼渣沼液处理技术的选择,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并执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
资源利用的政策、规划及环评的规定。
4.2
寒区沼渣沼液处理技术选择和工程建设应根据沼气工程的原料特性,做到因地制宜、保证质量、
注重环保,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农艺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4.3寒区沼渣沼液处理过程应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4寒区沼渣沼液处理技术应遵循“种养平衡”的原则,有利于保护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
促进农业生产的循环利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5寒区沼渣沼液处理
5.1寒区沼渣处理
5.1.1寒区沼渣处理,可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选择条垛式、槽式、发酵仓、静态通风等好氧堆制工
艺方法。
5.1.2沼渣堆肥宜加入秸秆、食用菌菌渣及生物菌剂等作为调质剂,调节后物料的C/N宜为25~35:1,
pH值宜为6~8,水分宜为50%~60%。
5.1.3为保证堆肥效果,沼渣堆沤腐熟过程应注意堆体温度及堆肥时间。一般堆体温度在55℃以上不
少于5~7d。
5.1.4沼渣经堆肥处理后,其卫生学指标应达到NY/T2374要求。恶臭气体的卫生学检测方法参照GB/T
14675,粪大肠杆菌的测定参照GB/T19524.1,蛔虫卵死亡率测定参照GB/T19524.2,砷、镉、铬、铅、
汞含量的测定参照GB/T23349。
5.1.5沼渣堆肥后C/N宜为15~20:1,pH值宜为6~8,水分以≤40%为宜。
5.1.6沼渣经堆肥处理后可直接还田利用,并应符合GB/T25246的相关要求。
5.1.7沼渣经堆肥处理后,需经干燥、粉碎、筛分处理,加工成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或掺混肥。
作为有机肥料应符合NY525的相关要求,作为有机-无机复混肥应符合GB/T18877的相关要求。
5.1.8沼渣干基的总养分含量应≥3.0%,有机质含量≥30%,重金属的允许值参照NY525的规定。
5.1.9沼渣肥可在春季播种前做为底肥施入,在夏季作物生长期作为追肥施用,也可在秋季和冬季作
为有机肥还田。施用量应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养分需求量确定,并符合GB/T25246、NY/T1334
和NY/T206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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