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居间买卖合同.doc
上海房地产居间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一条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空格处填写合同编号)
第二条合同双方信息
2.1出卖人(甲方):
名称:(空格处填写甲方名称)
地址:(空格处填写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空格处填写甲方联系方式)
2.2买受人(乙方):
名称:(空格处填写乙方名称)
地址:(空格处填写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空格处填写乙方联系方式)
第三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3.1房地产坐落地址:(空格处填写房地产坐落地址)
3.2房地产权证编号:(空格处填写房地产权证编号)
3.3房地产性质:(空格处填写房地产性质,如住宅、商业等)
3.4房地产建筑面积:(空格处填写房地产建筑面积)
3.5房地产用途:(空格处填写房地产用途)
3.6房地产结构:(空格处填写房地产结构)
3.7房地产已抵押情况:(空格处填写房地产是否已抵押,如有,填写抵押详情)
第四条合同标的价
4.1房地产总价款:(空格处填写房地产总价款,单位:人民币元)
4.2付款方式:
4.2.1首付款:(空格处填写首付款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2.2按揭贷款:(空格处填写是否使用按揭贷款,是/否)
4.2.3其他付款方式:(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详细说明)
第五条合同签订及生效
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合同签订前,双方应保证已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无任何误解。
第二章付款条款
第六条付款时间
6.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空格处填写具体日期)内,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首付款支付方式:(空格处填写首付款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7.2房地产总价款支付方式:(空格处填写房地产总价款支付方式,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
第八条付款证明
8.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收款证明,甲方应妥善保管。
8.2甲方支付首付款后,乙方应出具相应的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
第三章物权转移与登记
第九条物权转移
9.1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房地产权证真实有效,且无任何权属争议。
9.2甲方应将房地产的物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登记手续
10.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10.2登记手续完成后,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应由乙方持有。
第四章交付与验收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11.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
11.2交付时应保证房地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
12.1房地产的交付应符合国家关于房地产交付的相关标准。
12.2验收时,乙方有权对房地产进行检查,如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应负责修复。
第五章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对方的地址。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5.1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5.1.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
15.1.2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6.1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第六章房地产过户税费
第十六条税费承担
16.1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税费支付
17.1甲方应在房地产过户前,将应缴纳的税费支付完毕。
17.2乙方应在房地产过户后,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承担的税费。
第十八条税费证明
18.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缴纳所有相关税费的证明材料。
18.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税费证明后,确认无误。
第七章房地产装修与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装修及附属设施现状
19.1房地产的装修及附属设施现状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19.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检查房地产的装修及附属设施。
第二十条装修及附属设施变更
20.1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对房地产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进行改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0.2未经甲方同意的改动,乙方应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装修及附属设施责任
21.1房地产的装修及附属设施在交付前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更换。
21.2房地产交付后,装修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房地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使用限制
22.1乙方在使用房地产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22.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地产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维护责任
23.1乙方应定期对房地产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房地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