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2-A006:2018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docx
2018年03月01日发布2018年03月01日实施
CNAS-CL02-A006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ontheApplicationoftheAccreditation
CriteriafortheMedicalLaboratoryQualityand
CompetenceintheFieldofTransfusionMedicin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L02-A006:2012第1页共7页
2018年03月01日发布2018年03月01日实施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输血医学检验的特点,对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2:2012中
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2:2012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本文件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2:2012不对应。本文件代替:CNAS-CL40:2012。
本次为换版修订,相对于CNAS-CL40:2012,本次换版仅涉及文件编号改变。
CNAS-CL02-A006:2012第2页共7页
2018年03月01日发布2018年03月01日实施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CNAS对医学实验室输血医学领域输血相容性检验认可的要求,其它检验领域应符合相关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
本文适用于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血液检验实验室、输血医学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85号令(2012)
血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83号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4.1组织和管理责任
4.1.1.2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血站执业许可;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其所属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中应有医学实验室或血液检测;自获准执业之日起,开展输血检验工作至少2年。
4.1.1.3e)应提供工作人员对患者或献血者隐私及结果保密的声明及签字。
4.1.2.5应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输血检验工作至少5年以上的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4.2质量管理体系
4.3文件控制
4.4服务协议
4.5受委托实验室的检验
注:疑难血型鉴定或疑难交叉配血等项目送外检视为委托检验。
CNAS-CL02-A006:2012第3页共7页
4.6外部服务和供应
4.7咨询服务
4.8投诉的解决
4.9不符合的识别和控制
4.10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