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施工图审查指引》(2025试行版).pdf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施工图审查指引
(2025试行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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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编制说明1
2审查所需设计文件2
3建筑专业6
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7
5给水排水专业18
6电气专业29
7引用标准名录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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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说明
1.0.1为推进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高质量发展,明确超低能
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本指引的编制依据为《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DB23/T3335-2022,按建筑、暖通与空调、给水排水、电
气四个专业进行划分,后面章节所列【标准】均为此标准。
1.0.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标准】3章内容要求确定室内环
境参数,并按【标准】10章内容要求进行判定。
1.0.4施工图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指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及黑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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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所需设计文件
2.0.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设计说明(专篇)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
相关要求,并按【标准】10.3.2条的要求给出判定结论。
2.0.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性能化设计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标准】10.2节的方法编制性能化设计
报告。
2.0.3围护结构防潮设计报告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应进行防潮验算,并按【标准】4.3.3条的
要求给出防潮设计报告。
2.0.4围护结构热桥部位防结露检查报告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应进行防结露检查,并按【标准】10.3.1条
的要求给出防结露检查报告。
2.0.5建筑能耗计算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
规定的方法计算建筑能效指标并形成报告。
2.0.6建筑碳排放计算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
2019规定的方法计算碳排放量并形成报告。
2.0.7可再生能源利用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
范》GB55015的要求编写可再生能源利用报告。
2.0.8热(冷)负荷计算书和水力计算书
超低能耗建筑需进行室内热水供暖系统水力平衡计算,需提
供水力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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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专业
3.1一般规定
3.1.1【标准】4.1.7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系统。
3.1.2【标准】4.1.9当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采用粘贴,锚栓辅助
工艺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保证系统在自重和风荷载共同作用下
与承重结构及自身不同构造层之间的变形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承托构造的间距不应大于4.5m;
2混凝土承托构造外侧应贴装厚度不小于40mm的高效保温材
料(提示:不应结露)。
3.1.3【标准】4.1.10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全装
修不得破坏气密层和影响气流组织。
3.2建筑设计
3.2.1【标准】4.2.1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3.2.2【标准】4.2.5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