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第二》电子教案_纳税实务第三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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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章节名称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学时
2
学期总课次
72
授课时间
第周,星期,第25、26节
学习目标
熟悉消费税概念、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教学重点
及解决措施
1.消费税概念、特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与税率
2.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教学难点
及解决措施
采用讲授与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案例分析可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实务操作要求独立完成。讲授过程应紧紧抓住重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求学生理解透彻,灵活运用。
教学反思
本节课讲授了新的税种——消费税,在讲解基本内容时注意与上章增值税的内容加以比较,说明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帮助学生更好理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同之处。
授课内容及教学活动设计
附注(教学方法、活动形式、辅助手段等)
引出提问:
同学们,我们去饭店吃饭,去超市买日用品,是作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那么是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要交消费税?
上新课: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我国,消费税是对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注意说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消费税的特点
(一)选择性征收
(二)单环节课征制。
(三)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四)价内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特定消费品,具体包括烟、酒等十五类消费品。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通过教材上的表格,分析不同税目的税率,引入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为下面的计税方法埋下伏笔。
通过小思考3—1说明消费税与增值税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通过小视野3—2说明增值税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不同。
小结:见PPT
布置第一节配套习题
提问
引出问题,设置悬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并引导其自主学习。
引出消费税概念
老师提问,多媒体展示与举例说明相结合,让学生参与回答。
请学生看教材上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从而说明消费税税率有从价税、从量税,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小结
布置配套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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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章节名称
第三章消费税
第二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时
2
学期总课次
72
授课时间
第周,星期,第27、28节
学习目标
熟悉生产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教学重点
及解决措施
1、从价定率计税
2、从量定额计税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可能涉及的以上三种计税方法,通过四个案例讲清楚这三种计税方法。
教学难点
及解决措施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讲清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有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两种情况,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教学反思
讲解不同情况下的计税方法,注意案例分析和习题练习,让学生轻松掌握。
授课内容及教学活动设计
附注(教学方法、活动形式、辅助手段等)
复习提问:
1、什么是消费税?
2、消费税的纳税人?
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
上新课: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举例说明【例3-1】、【例3-2】
2.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举例说明【例3-3】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举例说明【例3-4】
小归纳3——1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