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93-2024产品碳足迹评价 通则.docx
ICS13.020.10CCSZ04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1393—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Carbonfootprintassessmentofproducts—Generalprinciples
2024-09-30发布2024-10-3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393—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价原则 4
5工作流程 4
6产品碳足迹核算 5
7产品碳足迹报告 8
8产品碳足迹核查 9
9产品碳足迹披露 9
附录A(规范性)数据质量评价 11
附录B(规范性)循环再生材料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的分配程序 14
附录C(资料性)产品碳足迹贡献分析 17
附录D(资料性)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模板 19
DB33/T1393—2024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艳红、杨文敏、郭慧、黄炜、蒋建平、何俊、董战锋、王诚、倪微琪、朱东锋、蒋忠伟、肖相泽、杨威、罗彪、袁灿、刘亚珩。
DB33/T1393—2024
1
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碳足迹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流程、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核查、产品碳足迹披露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核查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为各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活动提供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4021环境管理环境标志和声明自我环境声明(Ⅱ型环境标志)
GB/T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27029合格评定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
ISO14064-3:2019温室气体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的审定与核查指南规范(Greenhousegases—Part3: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fortheverificationandvalidationofgreenhousegasstatements)
ISO14065环境信息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Generalprinciplesandrequirementsforbodiesvalidatingandverifyingenvironmentalinformation)
ISO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reenhousegases—Carbonfootprintofproduct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quantification)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产品product
任何商品或服务。
注1:商品按如下分:
——服务(例如运输);
——软件(例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例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流程性材料(例如润滑剂)。
注2:服务分为有形和无形两部分,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例如维修的汽车)上所完成的活动;
——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例如为纳税所进行的收入申报)上所完成的活动;
——无形产品的支付(例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
DB33/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