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93-2024产品碳足迹评价 通则.pdf
ICS13.020.10
CCSZ04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1393—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Carbonfootprintassessmentofproducts—Generalprinciples
2024-09-30发布2024-10-3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393—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4
5工作流程4
6产品碳足迹核算5
7产品碳足迹报告8
8产品碳足迹核查9
9产品碳足迹披露9
附录A(规范性)数据质量评价11
附录B(规范性)循环再生材料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的分配程序14
附录C(资料性)产品碳足迹贡献分析17
附录D(资料性)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模板19
I
DB33/T1393—202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
江省价格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艳红、杨文敏、郭慧、黄炜、蒋建平、何俊、董战锋、王诚、倪微琪、朱东
锋、蒋忠伟、肖相泽、杨威、罗彪、袁灿、刘亚珩。
II
DB33/T1393—2024
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碳足迹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流程、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
足迹核查、产品碳足迹披露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核查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为各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活
动提供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24021环境管理环境标志和声明自我环境声明(Ⅱ型环境标志)
GB/T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