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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扩张型心肌病抗心衰药物治疗方案2025
扩张型心肌病(dilatedcardiomyopathy,DCM)是一类以左心室或双心室扩张、心脏收缩功能下降为主要特征的非缺血性、非瓣膜性、非高负荷性心肌结构和功能异常的疾病,临床上常表现为进行性心力衰竭
(简称心衰)、心律失常、心腔附壁血栓及栓塞和心脏性猝死等。DCM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心肌病类型,占儿童心肌病的50%左右[1-2],也是儿童慢性心衰的最主要病因之一。
根据病因,儿童DCM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继发性DCM需要针对原发病因进行针对性治疗,原发性DCM无特异性治疗,主要是针对心衰、心律失常等并发症的治疗,其中抗心衰治疗是贯穿DCM治疗始终的基础[3]。儿童心衰的治疗与成人心衰有所不同,儿童DCM的自然病程也与成人DCM不同,本文主要聚焦儿童DCM抗心衰的药物治疗进展进行讨论,以期为临床用药提供指导和推荐。
1抗心衰治疗时机
目前国内外关于成人的心衰指南将心衰过程分为4个阶段:A期,即风险期,患者有心衰风险,但没有结构性心脏病或心衰症状;B期,即无症状期,患者有心脏结构性改变,但没有心衰的体征和症状;C期,即症状期,患者当前有或者过去曾有过相关症状,均属于此期;D期,即心衰晚期,此期患者即使经过药物治疗,心衰症状仍可能反复发作[4-7]。
美国儿童心肌病登记中心(PediatricCardiomyopathyRegistry,PCMR)
的数据显示,约有51%的患儿在诊断DCM后2年内死亡或接受心脏移植,提示大部分儿童DCM在确诊时即处于C期或D期[8]。故2023年AHA在儿童心肌病治疗策略的科学声明中提出[3],儿童DCM的治疗策略可参考成人心衰分期,将治疗窗口前移:建议有DCM家族史的患儿早期行基因检查,并定期随访心脏彩超,对于DCM基因阳性但临床无症状的患者,可考虑血管紧张素酶抑制剂(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inhibitor,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ngiotensin
receptorblockers,ARB)和β受体阻滞剂进行一线治疗;对于使用明确心脏毒性药物(如蒽环类化疗药)的患儿亦应定期复查心脏彩超,以期早期发现DCM,早期启动治疗;部分患儿没有明确DCM致病基因,但基础疾病有发生DCM的高风险,亦建议早期预防性治疗,如肌营养不良患儿,其发生DCM的概率随年龄增长而显著增加,超过50%的患儿在10岁内出现心脏受累,90%将在18岁后出现心功能障碍,研究发现,早期使用ACEI和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ineralocorticoidreceptor
antagonists,MRA)治疗可减缓此类患儿DCM的发生,有利于心衰
控制。
根据PCMR的资料统计,经过正规治疗的DCM患儿中仅有约22%在诊断后2年内心脏大小和功能恢复正常,但即使恢复正常的患儿,仍有约9%在2年内死亡或接受心脏移植治疗,提示DCM患儿即使心脏恢复正常,仍有心衰复发的危险[3,8]。Halliday等[9]在一项关于成人DCM患者停用心衰药物治疗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中发现,大约有
1/3~1/2的DCM患者在好转停药后的6个月内再次发生心衰。基于这些证据,目前建议对于心脏大小和心功能恢复正常的DCM患儿亦不能过早停用抗心衰药物,但具体停药时机尚无定论。
2抗心衰治疗药物
DCM的病理过程是慢性进行性心衰,在某些诱因下可发生急性心衰发作,如发生急性心衰,其治疗原则与其他急性心衰的治疗原则相同,即根据循环淤血及灌注情况使用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和静脉强心剂[6,7]。抗心衰药物应用的研究进展主要历经3个阶段[10],
第一个阶段即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心肾理论”,认为心衰即心肌收缩力下降和液体潴留,故治疗的核心就是洋地黄类强心药和利尿剂;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70至90年代,认为心衰是心脏前后负荷改变引起的一种血流动力学改变,所以治疗核心转变为以血管扩张剂及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为主;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起至今,认为心衰是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失调,以及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renin-angiotensin-aldosteronesystem,RAAS)分泌紊乱引起的一种以心肌重塑为主的复杂临床综合征,该阶段治疗以神经内分泌拮抗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