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与诊断的区分.docx
监测与诊断的区分
1、从性质上讲,诊断对病情具有定性的意义,而监测是对生理改变的定量评估。诊断多以定性名称为表述,而监测以定量指标作为结果。如“心功能衰竭”“呼吸功能衰竭”等,可以作为诊断,但不是监测。而相应的监测指标会直接指向具体的生理变化位点,如心输出量、射血分数、压力、血气指标、呼吸力学指标等,并以明确的定量数值作为结果,如血压110/80mmHg(1mmHg=0.133kPa)、心输出量3.5L/min等。这些结果只是反映了监测指标即时的具体定量数值,并不需要任何疾病定义的标准,也没有提供任何疾病或综合征的名称。虽然诊断过程中也会根据某些指标的定量标准,但却是为了推出符合诊断定义的名称。一个诊断,通常需要多项指标达到相应的阈值。而监测指标可以只是一个指标独立存在,即已经具有临床应用的价值。
2、从特点上讲,诊断提供了病情范围,而监测则指出病情的可干预位点。虽然,诊断和监测均与病情的定位有关,但相比之下,监测更多的是聚焦在病情机制的一个具体作用位点。心功能衰竭的诊断表述了心脏功能的变化范围;而射血分数作为监测指标明确地指出了心脏生理变化的一个具体位点,甚至可以不被包括在心功能衰竭的诊断所采信的标准之内。这种差别恰恰体现了医学的发展与人们对病情的认知及对治疗决断的改变。既往临床上能够识别出心功能衰竭,即已进入全部治疗。而今,人们可以将诊断再继续区分出更多的病情位点,这些位点进一步理清了病情的机制,也激发了有针对性治疗的新方法的出现。监测引导着诊断,改变着诊断,带来与诊断不同的治疗方法与实施的管理。
3、从作用上讲,诊断为治疗提供策略,而监测则直接关联治疗方法,控制干预的强度。心功能衰竭、感染性休克等诊断为临床医生确定了治疗原则和方向,通常会包括一组治疗方法。诊断并未对这些方法实施的先后次序、强度,以及不同方法之间作用的相互影响提供标准。而监测则不然,监测指标确定了治疗靶点,直接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提出了特异性和敏感性的要求。监测指标的反馈效应严格地控制着治疗干预的程度。如果有多种治疗方法同时进行,监测指标还可以作为标准,对相应的治疗方法进行定量协调。
4、从时间上讲,诊断多为相对限制性,而监测对时间的要求则是严格的捆绑性。诊断对时间的要求通常较为宽松,不同的疾病对时间的要求亦有明显不同;监测指标的获得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并可以重复进行。那些虽然常用,甚至重要的指标,由于不具备这种时间性,故不能用于监测,但可以用于诊断。监测时间的捆绑性更主要体现在监测与治疗方法的紧密连接。首先,监测行为的开始,是因为治疗方法的需要,病情机制的位点给治疗方法的选择提出了针对性;其次,作为治疗方法的干预目标,监测为治疗方法落实的进程提出了时间要求;第三,监测指标的数值为治疗强度形成定量管理的可能性;再者,相应的治疗方法的起效时间对监测指标的下一次测量提出了严格的时间要求。监测指标的时间性带来了治疗的有序节奏与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