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_T2557—2020_水稻大田用种繁育技术规程_黑龙江省.docx
ICS65.020
B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557—2020
水稻大田用种繁育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23/T2557-2020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耕作栽培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世臣、来永才、王彤彤、白良明、丁国华、曹良子、周劲松、洛育、夏天舒、
姜辉、王曼力、张凤鸣、赵兴全、杨光、李雪扬、李佳锐。
DB23/T2557-2020
水稻大田用种繁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常规水稻大田用种繁育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繁种、种子收获精选检验贮藏及
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水稻大田用种的繁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
GB30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3543(所有部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
GB/T7415农作物种子贮藏
GB/T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8371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NY/T1876喷杆式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DB23/T020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23/T1635水稻种子储藏技术规范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并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供大田生产使用的种子。
4
DB23/T2557-2020
采用上一年繁育的原种,原种质量要达到GB4404.1的规定,并依照GB8371的规定进行种子产地检
疫。
5.2育苗
按DB23/T020规定育苗并拔除苗床中发病(恶苗病)的稻株。
5.3移栽及本田管理
一般5月10日~20日插秧。插秧时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12℃,泥温达到15℃。依品种特性,插秧规
格采取30.0cm×13.3cm或30.0cm×16.7cm,每穴3株~5株,插秧深度不超3cm。本田管理按DB23/T020
规定进行,另生产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并去病株、去杂株。
5.4去杂
5.4.1.时期
在制种田稻株达到始穗期及齐穗期进行田间去杂。
5.4.2方法
采用人工去杂的方法。在始穗期除去已经抽穗结束的稻穴;在齐穗期,除去株高与正常稻株不一致
或叶色、叶姿有明显差异或粒形与稻种不一致的稻穴。每个生长季至少去杂两次。
5.5去病株
5.5.1时期
在制种田全生育期进行。
5.5.2方法
采用人工方法去除病株。去除感染稻瘟病、恶苗病、稻曲病等病菌并发病的稻株,如发现检疫性
病害不能作为种子。
田间检疫应符合GB8371的规定。
6种子收获、精选、检验及贮藏
收割后将稻株打捆立于稻田内稻穗朝上自然风干,待籽粒含水量降至15%以下进行脱粒,脱粒前保
证机器内无其他品种籽粒残留。
每种水稻种子均单收且收获前将收获机械中易藏稻粒部位清理干净。
将收获回来的种子,进行精选,去除泥土、砂石、草籽、稻芒、枝梗、空粒及瘪粒,并达到GB4404.1
的规定才能作为种子。
种子的净度、纯度、芽率及水分含量应符合GB4404.1禾谷类粳稻部分大田用种标准。种子检疫应符
合GB8371的规定。
2
DB23/T2557-2020
6.3.1
净度检测
鉴定方法按GB/T3543执行。品种净度应达到GB4404.1禾谷类粳稻部分大田用种标准。
6.3.2纯度检测
鉴定方法按GB/T3543执行。品种纯度应达到GB4404.1禾谷类粳稻部分大田用种标准。
6.3.3芽率检测
每30天做一次发芽试验测定芽率,检验规程应符合GB/T3543的规定。发芽率应达到GB4404.1禾谷类
粳稻部分大田用种标准。
6.3.4水分测定
在不同点随机取待测水分的种子,测定其含水量,测定方法应符合GB/T3543的规定。种子水分含
量应达到GB4404.1禾谷类粳稻部分大田用种标准。
6.4贮藏
种子贮藏应符合GB/T7415、DB23/T1635规定,应有防霉变、鼠雀设备设施。在种子袋内外各附
标签,写上品种类别、种子名称及日期。仓库要专人负责管理。
7生产档案
应建立生产档案,内容包括:种子田面积、育苗时期、移栽期、抽穗期、灌浆期、收获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