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报批稿)编制说明.pdf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编制说明
(报批稿)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电器电子产品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4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
计划的通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计划
编号Q-339)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组织制定并归口管理,委托全
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
会(SAC/TC297/SC3)组织编制,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
(2)起草人员组成
标准任务下达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9日,SAC/TC297/SC3
秘书处发布“关于征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起草单位的函”(电环标检〔2024〕1号),向行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2024
年3月20日,标准编制牵头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标
准研制工作启动会,成立标准起草组,起草组主要由电器电子产品企业、行业协
会、科研机构和相关检测/认证机构组成,代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行业
各相关方。
(3)主要起草过程
本标准立项前期开展的相关主要研究及准备工作如下:
1)2020年6月,成立标准预研小组,开展国外RoHS法规新管控有害物质
技术要求,同步开展RoHS检测方法国际标准转国标工作(IEC62321
系列转GB/T39560系列);
2)2020年10月至12月,初步形成标准技术框架,并征求行业重点企业意见,
同步修改完善标准技术框架;
3)2021年3月,就标准技术框架进行专家论证,结论是深入开展行业管控
4类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害物质(PAEs)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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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4月至11月,以问卷调查、电话沟通与线上会议等形式对我国
行业PAEs管控情况进行初步调研。初步调研结论:行业较早应对欧盟
RoHS,因此新增4类PAEs管控基本可行;
5)2021年12月,完成RoHS检测方法国际标准IEC62321系列转国标工作,
发布9项GB/T39560系列标准,涵盖新增4类PAEs,为新增PAEs管
控提供标准支撑;
6)2022年3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
试验研究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四家机构就“达
标管理目录”中12大类产品中4类PAEs符合情况进行正式调研,结论
如下:12大类产品中超90%符合PAEs限量要求(0.1%,W/W);新增
4类PAEs管控成本提升约为0.5%;
7)2022年8月,完成标准草案及立项申报资料,并通过行业专家立项论证;
8)2023年5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立项资料;
9)2023年7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立项评审(答辩);
10)2023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出本标准立项建议的函(工
厅科[2023]808号);
11)2023年9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根据部立项建议函,按国家标
准立项程序,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本标准立项申请;
12)2023年10月12日,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答辩,本标准进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程序;
13)2023年12月,完成“《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理办法》新增管控四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害物质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本标准管控有害物质
种类扩充至10大类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成功立项后主要研制工作如下:
14)2023年12月28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电器电子
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4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
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