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卫生管理制度.doc
手卫生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医院为各科室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和皂液,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4、所有临床医技科室的医务人员办公地方洗手池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5、外科手消毒的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6、肥皂必须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容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7、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纸巾)或设施(烘手机)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9、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10、设备科应购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包装,医务人员接受性良好,无异味、无刺激性的手消毒剂。
1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以下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2、医务人员在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原则时在下列情况下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3、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4、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时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洗手方法的每个步骤进行揉搓,揉搓时间不少15秒,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15、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
(2)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16、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和脱手套后必须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