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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_T3369—2021_海水工厂化养殖地衣芽孢杆菌菌剂使用技术规程_辽宁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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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DB21

CCSB5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369—2021

海水工厂化养殖地衣芽孢杆菌菌剂

使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useofBacilluslicheniformisagentsinindustrial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晓燕、董颖、杨慧花、陈仲、王摆、蒋经伟、田甲申、王旭达、杨爱馥、姜

北、周遵春。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

合楼A座),联系人:马京京,联系电话:024子邮箱:lnncpjg@163.com。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联系电话:

0411

I

海水工厂化养殖地衣芽孢杆菌菌剂使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licheniformis)菌剂在工厂化养殖过程中产品质量要求、使用

技术方法、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水工厂化养殖,不适用于循环水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22213水产养殖术语

GB/T26428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

NY/T1461饲用微生物添加剂地衣芽孢杆菌

3

GB/T222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地衣芽孢杆菌菌剂有液体剂、粉剂两种类型,具体指标见表1。其他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NY/T1461。

表1

地衣芽孢杆菌菌剂技术指标

粉剂

粉末或小颗粒状,略带发酵酸味

6.0~8.5

9

注:地衣芽孢杆菌检测方法按照照GB/T26428进行

1

5

使用技术方法

5.1

温度

宜在水温15℃~30℃以上使用。

5.2

使用周期和用量

地衣芽孢杆菌菌剂适宜在养殖周期内长期使用,每隔10d使用一次,每次用量为粉剂2g/m3~5

g/m3,液体剂2mL/m3~5mL/m3,使用终浓度液体剂不低于2×103CFU/mL,粉剂不低于2×103g/mL。

5.3

使用方法

5.3.1

直接泼洒

液体菌剂直接均匀泼洒在水体中,水体需要充氧。

5.3.2

活化后泼洒

将红糖或蔗糖与粉剂按1:1比例与10倍水混合(即菌剂:糖:水=1:1:10),搅拌至完全溶解,充气活

化4h~6h,然后全池泼洒,水体需要充氧。

5.4

注意事项

a)避免与化学消毒剂、杀菌剂或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草药同时使用,必须间隔3d~5d。

b)使用时须打开充气系统或开启增氧设备,无增氧设备的养殖水体中慎用。

c)一个包装产品宜一次性用完,液体剂建议开封后48h内用完。

6

可用常规运输工具,在运输中应避免撞击、暴晒、雨淋,高温季节运输时应采用必要的防晒降温措

地衣芽孢杆菌菌剂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洁净的库房内,应远离有毒有害等污染物。库房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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