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2011-2014_猪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_吉林省.docx
ICS11.220
B41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011—2014
猪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reventionandtreatmentofpigparasitosis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2011—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新华、曹利利、苑淑贤、程荣华、苏双、姚琳。
I
DB22/T2011—2014
猪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寄生虫病防治中驱治、监测、圈舍消毒及粪便、尸体、废弃物处理和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养猪寄生虫病的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兽药质量标准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3防治原则
根据各地不同寄生虫病的流行病学特点,采取以本地区重点寄生虫病为主的集中、定期驱治的防治
原则。
药物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
(第一册、第二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所用药物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
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
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休药期应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附录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应少于28天。
——严禁使用不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4防治
1
DB22/T2011—2014
防治人员须经兽医专业技术培训或相关工作经历,持证上岗。
4.2驱虫方法
4.2.1驱虫用药及使用方法
使用药物及用药要求见附录A。
4.2.2驱虫时间
不同类型猪只驱虫时间如下:
——种公猪:全年驱虫4次,间隔3个月。方法与用药见
——种母猪:在配种前进行1次驱虫,产前1-2周再驱虫1次。
——育肥猪:在45日龄左右驱虫,个别寄生虫病严重的猪场可在猪50kg左右时再驱虫1次。
——新引进或外来猪:应按GB16567的规定执行,先隔离驱虫后方可和群,驱虫在引进后1周进行。
4.3技术要求
4.3.1猪驱虫投药前空腹,驱胃肠道线虫宜空腹12小时。
4.3.2保证用药剂量准确,拌料用药要搅拌均匀,当天配制当天使用。
4.3.3猪投药后固定区域排虫。
4.3.4驱虫应跟踪观察,中毒猪应及时抢救、对症治疗。
5圈舍、粪便、尸体、废弃物(液)的处理
5.1圈舍消毒
5.2粪便处理
应按NY1168规定执行。圈舍粪便应及时清除,粪便集中堆积发酵处理,利用生物热杀灭各类虫体
和虫卵。
6监测
6.1.1抽样数量:饲养量(20只-100只)抽样20%。饲养量(100只-500只)抽样15%。饲养量(500
只-1000只)抽样10%。饲养量(1000只以上)抽样5%。
抽样时间:每次驱虫前、后7-10天。
2
DB22/T2011—2014
6.2检测方法
见附录B
6.3效果评价
针对驱虫及用药前、后寄生虫检测结果,计算寄生虫的感染率和虫卵减少率进行评价:
——寄生虫感染率:按公式(1)计算:
G(%)=Y
′100
………………(1)
1
Y
式中:
G——寄生虫感染率,%;
Y1——阳性感染头数;
Y——抽样头数。
——虫卵(幼虫)减少率:按公式(2)计算:
Q-Q
()
C%=
1′100
………………(2)
Q
Q、Q1每克粪便驱虫前、后虫卵(幼虫)平均数,单位为平均数每克(平均数/g)。
3
DB22/T2011—2014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允许使用药物及使用规定
类
名
别
休药期
(天)
21
称
制剂
用法与用量
伊维菌素
片剂
内服,一次量,0.3mg/kg体重
ivertnectin
丙硫苯咪唑
albendazole
注射液
皮下注射,一次量,0.3mg/kg体重
21
片剂
片剂
内服,一次量,5mg/kg-15mg/kg体重
-
-
内服,一次量,5mg/kg-10mg/kg体重
皮下、肌肉注射,一次量,
5mg/kg-6mg/kg体重
盐酸左旋咪唑
抗
寄
生
虫
药
Levam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