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SD中多“送达方”合并出具发票.docx
ERP测试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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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送达方”合并出具发票
周清湘
业务说明及前提
业务说明:
客户A与客户B、C为总分店关系,相当于一个总店多个销售分店;
系统中针对销往客户B、C的产品合并出具发票;
客户A、B、C“客户主数据”中合作伙伴“售达方”、“付款方”、“收票方”均为A。
基础数据举例:
客户A河南思达商业有限公司),送达方为41010101销售地区:410100(豫郑州市郑州市);
客户B郑州思达汝河路店),销售地区:410102(豫郑州市中原区);
客户C郑州思达郑邙路店),销售地区:410108(豫郑州市邙山区);
销售范围:1141-00-00(郑州三全/公用分销渠道/公用产品组)
客户信贷管理:4
目标实现:
信贷控制、发票合开
后台配置
路径:IGM-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合作伙伴确定-设置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设置:
“AG-售达方”在“程序中的合作伙伴功能”中取消“不可修改”,如下图:
“AG-售达方”在“合作伙伴功能”中取消“唯一”,如下图:
“AG-送达方”在“程序中的合作伙伴功能”中选中“不可修改”,如下图:
前台操作
XD02-修改客户主数据:郑州思达汝河路店_分店1):郑州思达郑邙路店_分店2):河南思达商业有限公司_总店):
说明:需要在总店客户主数据下维护上所有的分店为送达方
VA01-创建销售订单(送达方
录入“送达方,自动带出“售达方-,
点击“”查看订单抬头“销售视图”:
其“销售地区”信息为410100(豫郑州市郑州市),说明从客户主数据提取信息,而不是从提取信息;相同字段还有:客户组、价格清单、客户定价组
VA01-创建销售订单(送达方
录入“送达方,自动带出“售达方-4
点击“”查看订单抬头“销售视图”:
此订单上抬头客户相关信息同样以“售达方”为准提取,而非送达方(分店)信息;
VF01-合开发票
发票项目10(3000656163)销售数据信息:
发票项目20(3000656164)销售数据信息:
FB03-查看发票会计凭证
FD32-查看信贷管理
原应收总额为:9,806,608.95,现“应收总额”:9,806,740.95
2000671113:55元
2000671114:77元
9806608.95+55+77=9806740.95元
结论
将客户数据的“售达方”、“收票方”、“付款方”修改一致以实现多分店合并出具发票的目的研究结果与现行业务差异之处:
分店主数据的建立纯粹是为了在总店客户主数据中扩充送达方而建立,没有其他用途,业务中调用的是总店方数据信息;
在业务单据上录入送达方后自动带出的“售达方”、“收票方”、“付款方”都是总店方,原理为以送达方来提取总店客户主数据上相关各方数据,也就是说除了送达方为分店外,其他所有的销售信息数据都是付款方的(销售地区、客户组、业代等),这可能给销售业务数据的统计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