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系部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doc
邢台学院系部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邢台学院绩效考核,实施院系分级考核(学校考核各系部、各系部考核本单位)的办法,旨在进一步在全院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和积极的工作导向,实现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有效完成。
各系部要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完善岗位职责,强化过程控制,按照目标管理的体系,参照本考核办法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具激励性与可操作性的考核实施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1.岗位绩效考核由岗位基础工作考核和岗位业绩考核两部分组成。
岗位基础工作是由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的常规性工作。
凡连续两年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岗位工作量者,由人事处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安排其他岗位工作。
岗位业绩是在完成岗位工作和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性成绩和成果。
2.等次的划分:平时量化记录,期末按员工岗位业绩考核指标考核得分多少排序,划定A、B、C、D四个等次。A等次占被考核人数的15%,B等次占被考核人数的70%,C、D等次占被考核人数的15%。没有完成岗位基础工作量或按学校有关规定符合不合格条件者直接划定为D等次。
法政历史系岗位基础工作量标准
(带“※”指标可以取上学期与本学期之平均值)
岗位
考核指标
考核依据
说明
教授
1、教学工作量※:授课学时96学时/学年
2、教学质量:所授课程80%以上学生评教结果为合格;
3、教学过程:遵守教学常规、教学行为规范、为人师表、完成常规性教学要求;
4、科研※:教授科研工作量
5、院级或系级学术报告※:1次/学年
6、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院系学科建设等活动
教务处、系部记录
学生评教结果
督导团检查、系部记录
学院有关规定
科研处、系部记录
系部记录
副教授
1、教学工作量※:授课学时96学时/学年
2、教学质量:所授课程80%以上学生评教结果为合格;
3、教学过程:遵守教学常规、教学行为规范、为人师表、完成常规性教学要求;
4、科研※:副教授科研工作量
5、系级学术报告※:1次/学年
6、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系学科建设等活动
教务处、系部记录
学生评教结果
督导团检查、系部记录
学院有关规定
系部记录
系部记录
讲师
1、教学工作量※:授课学时128学时/学年
2、教学质量:所授课程80%以上学生评教结果为合格;
3、教学过程:遵守教学常规、教学行为规范、为人师表、完成常规性教学要求;
4、科研※:讲师科研工作量
5、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教学改革等活动
教务处、系部记录
学生评教结果
督导团检查、系部记录
学院有关规定
系部记录
五、系部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标准
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考评得分
活动和会议
学校、系部、教研室组织的政治学习、教研、党务等活动和会议等
12
每项/次加2分,最高为12分
会议记录
工作质量
学生及有关部门满意度评价、表扬
10
1、教师:学生评教95分(含)以上加10分、85分(含)以上加8分,80分以上(含)加5分
2、其他岗位:根据满意度评价及通报表扬情况划定加分细目
1、满意度评价结果
2、有关文件、通报、证书等
工作数量
超基础工作量部分
5
1、专任教师:新上课程(指该名教师从来没有上过的课程)每门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
2、辅导员、教学秘书、实验室管理员、学管秘书岗位可根据学生人数制定加分细则
系部记录
岗位建设
1、课程建设
2、岗位争优
15
1、教师:
根据不同层次精品课建设加制定加分细则;
2、其他岗位:
根据不同级别的岗位优秀称号设置加分细则
(主持满分,参与者按排名递减,,最少1分)
立项、结项文件、证书
工作研究与创新
课题、学术论文(篇)、工作研究论文(篇)、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与学生活动指导项不重复加分)等
16
1、课题、论文、论著、教材等参照科研处有关不同级别的划分规定设置不同的加分标准。(按作者排名递减2分最少1分)
2、岗位工作改革与创新研究成果按照价值大小制定加分细目
科研处、申报活动材料和批准记录
材料、效果认定
个人获奖
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学管理奖、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务工作者、岗位技能大赛等
15
按照获奖级别设置加分细目
…
证书、通报
兼任工作
系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0
1、教研室主任等加2分
2、如迎评、搬家等工作根据工作难易程度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系部认定小组讨论决定
责任事故
教学、学生管理、实验室、教学管理等工作岗位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0
没有事故的10分。以学校文件为依据,出现类事故,此项10分全部扣除。
院系督导检查、有关通报、系部领导检查等
工作态度和效率
院系要求完成上交的所有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