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鱼养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docx
B52DB1302
B52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409—2015
淡水鱼养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2015-11-25发布2015-12-25实施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1302/T409—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唐山市农牧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红、田建中、苏文清、薛建民、岳强、王湛、杨玉林、刘洪文、杨超。
1
DB1302/T409—2015
淡水鱼养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鱼养殖成品的质量要求、养殖环境管理、苗种质量控制、投入品质量控制、养殖技术、鱼病防治、产品检验、生产履历的记录和保存、养殖场内部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鱼养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无公害食品
NY
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无公害食品
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无公害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3)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3养殖环境管理
3.1养殖环境
养殖场周边无污染,水源充足,进排水方便,通讯、交通便利,电力充足。
3.2水质
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3.3建立养殖环境控制技术程序
3.3.1建立水质常规监测和应急检测程序。
3.3.2建立病死鱼体、残饵、排污、清淤等处理操作程序。
3.3.3建立鱼药、生物源和生物制剂以及水质调控物品使用程序。
3.3.4建立养殖场的办公区和生产区分区,以及垃圾分类处理操作程序。
4苗种质量控制
4.1繁殖用亲体应从国家级或省级水产原良种场选购,种质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标准。
4.2选用鱼苗和鱼种应从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信誉好的原、良种场和苗种场采购。鱼种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养殖技术规范。
4.3有条件的应对苗种是否带有特异病原和是否含有不易降解的禁用药物进行检测。
4.4对外来苗种应进行检疫和隔离。
4.5如实记录苗种生产单位、购买时间、种类、规格、数量及培育池编号等信息,并妥善保管记录信息2年以上。
DB1302/T409—2015
2
5投入品质量控制
5.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5.1.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符合GB13078和NY5072规定,不应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应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5.1.2每批次饲料或饲料添加剂购入时如实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单位、购买时间、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备份和记录信息2年以上。
5.2药品及生物制品
5.2.1药物使用准则应符合NY5071规定。
5.2.2每批次药品应如实记录药品生产单位、购买时间、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备份药品和记录信息2年以上。
6养殖过程控制
依据相关养殖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无相关养殖技术规范的自定企业内控规范。
7鱼病防治
建立疾病监测、预防、诊断、治疗、检疫等操作规程。
8产品检验
8.1企业应购置相关产品检测设备和配置检测人员。
8.2建立产品质量内检制度。
8.3检测内容包括外观、药残和微生物,经过检测的水产品应符合NY5070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9生产过程记录与保存
包括生产过程记录、生产销售记录等,保存记录2年以上。记录见附录A。
3
DB1302/T409—201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
A.1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
见表A.1~表A.6。
表A.1养殖存塘情况记录表(按月或变动记录)
池塘号
面积(亩
或平米)
苗种投
放时间
苗种规格(尾/公斤)
投放数
量(尾、
只)
苗种来源情况
变动情况(尾、只)
存塘数量
备注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苗种名称
购买日期
补放
出塘
死亡
尾数
重量
填表说明
1.如有变动,随时记录;若一段时间内没有变动,仅每日正常投喂,可一个月估算一次存塘数量;
2.如池塘少,可每个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