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227-2024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规范.docx
ICS03.080CCSA12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227-2024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handlingofunsatisfiedcomplaintof12345governmentservicehotline
2024-12-25发布2024-12-27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Ⅰ
DB3201/T1227-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5工作流程 2
6工作内容和要求 3
6.1签收、判定 3
6.2再办 4
6.3入库闭环 4
7监测管理 4
Ⅱ
DB3201/T122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数据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数据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明珠、曹阳、徐文君、潘琦、李植文、张书、王加倩、王庆荣、韦加红、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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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监测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满意诉求的再办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357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GB/T33358政府热线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governmentservicehotline
由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回应企业和群众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诉求的非紧急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热线”。
[来源:GB/T33358—2016,3.1,有修改]3.2
诉求人theappeal
向12345热线咨询信息、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3.3
诉求complaint
诉求人向12345热线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和其他。
3.4
不满意诉求unsatisfiedcomplaint
诉求人反映诉求后12345办理流程已办结,但诉求人评价不满意的诉求。
3.5
承办单位executiveunit
负责具体办理、答复服务对象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的行政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企业。
[来源:DB32/T4453—2023,3.3]3.6
准确签收率rateofaccuratereceipt
承办单位每月准确签收的不满意诉求占本月应签收不满意诉求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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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按时联系率rateofontimecontact
判定为未解决的合理诉求且承诺解决时限超过1个月的诉求,承办单位每月按时联系诉求人的诉求占本月应联系诉求总量的比例。
3.8
按时解决率rateofontimesolving
承办单位每月在承诺解决时限内解决的诉求占本月到达承诺解决时限诉求总量的比例。
4总体要求
4.112345热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调度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
4.2承办单位应按照GB/T33358的要求开展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闭环工作流程。
4.3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完成后,12345热线主管部门应及时分类归档。
4.412345热线主管部门应定期召开受理和承办情况分析会、专题分析会等,跟踪热点事件和社会动态,通过解决一个诉求,根源治理一类诉求。
4.5宜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工作,平台宜与上级12345热线平台对接,实现业务流转顺畅、信息共享、数据集合。
5工作流程
12345热线不满意诉求再办理应遵循图1所示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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