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高强辐射场(HIRF)效应试验规范-编制说明-送审稿(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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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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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本项目来源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科工技【2022】371号),项目名称为《航空器高强辐射场(HIRF)效应试验规范》。由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负责编写该项地方标准。
1.2背景情况
高强度辐射场是指来自地面、舰船、海上平台或航空航天器上的雷达、无线电、导航以及电子战设备等高功率发射机的辐射,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单位面积辐射能量较高的电磁环境。高强度辐射场具有频带宽、峰值高和作用时间长等特点,使得航空航天系统内电子设备面临潜在的电磁损伤,主要体现在外部强电磁场与电子系统的耦合,包括干扰、翻转、闭锁、烧毁等。近些年来,由于电子、电气、无线通信、雷达探测等技术的发展及其在航空航天领域应用的日益拓展,高度集成性、高度精确性、高度复杂性等现状,使得高强辐射场成为民用飞机安全的重要威胁。
从飞行安全性考虑,美国联邦适航局(FAA)、欧洲联合适航局(JAA)分别于2007年和2015年颁布了条款,强制规定各类航空器,特别是民用飞机必须满足HIRF适航认证要求。制定了包括RTCADO-160G、SAE-ARP5583A等在内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南。同时,由11个欧洲成员国44个合作伙伴组成的HIRFSE联盟集中开展HIRF效应研究,目前已拥有一套成熟的高强辐射场适航验证流程和方法,整体的建设机制比较健全,经验丰富。因此,我国在HIRF试验与评估技术研究方面差异较大,难以支撑我国自主研制飞机的适航符合性验证。
随着国家大飞机专项落户上海,我国民用飞机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国产ARJ21-700飞机正式批产,C919大型客机成功取证,C929飞机正在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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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和欧美适航局条例要求,上海研发的一系列民用航空器必须通过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尤其是电磁环境效应领域的高强辐射场(HIRF)效应试验,才能飞出国门,正式交付。因此能够指导航空器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的相关标准方法,成为我国获得民用航空器高强辐射场适航取证话语权的关键之一。
目前我国还没有发布权威的航空器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方法相关标准,在ARJ21-700飞机高强辐射场适航取证过程中,由外方团队主导试验,试验方法、试验判据等均受制于人。目前已取得适航证的国产大飞机C919高强辐射场试验虽然由国内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团队进行,但相关试验标准只能引用国外机构发布的材料,缺乏自主可控。将来C929飞机的适航取证同样会遇到相关高强辐射场试验标准的壁垒。因此,我国亟需符合我国大飞机特色的航空器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方法标准。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建有上海市航空航天器电磁环境效应重点实验室,在国内拥有丰富的航空器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经验,全程目击了ARJ21-700飞机高强辐射场适航取证过程,自主完成了C919飞机、AG600飞机首飞前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国内首次自主完成了C919飞机高强辐射场效应适航取证试验。在多次试验过程中,消化对比了国内外相关标准,总结了相关航空器高强辐射场效应试验方法,具备编写相关标准的基地基础、人才基础和实践基础。
2、工作的简要过程
2.1成立编制组、确定编制要求和工作计划
2022年8月,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正式启动了上海市地方标准《航空器高强辐射场(HIRF)效应试验规范》编制工作。项目启动后首先宣讲了标准的格式和编写程序;讨论标准的编写技术要求,明确了编写原则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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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编制组的工作计划和分工。
(1)工作计划
2022年8月~10月:召开编制组成立会,完成标准初稿;2022年11月~2023年4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3年5月~10月: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预审稿;2023年11月~12月:根据预审会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24年1月~3月: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2024年4月~6月:完成标准报批稿,上报审批。
(2)人员分工
在标准编制组成立大会上,全体编制组成员学习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写规定,确定了编制组的工作计划和人员分工,人员分工如下:
姓名
单位
工作分工
石国昌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总体策划
廖意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试验流程规范
张元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LLSF试验方法
陈亚南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数据分析方法
方金鹏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LLSC试验方法
唐永亮
上海无线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