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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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救济成套工程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方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对外救济成套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明确移交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成套工程档案系统,确保工程建成后的运营、修理及改〔扩〕建对原始资料的需要,保存与工程有关的重要历史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
〔GB/T50328-2025〕、《对外救济成套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
理方法》〔[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附件七,以下简称
《资料治理方法》〕及《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标准》〔GB/T1889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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