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97条罪名分析滥用职权罪.doc
一、法律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国家机关公务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以及国民对此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但对于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备认识。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的行为。即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就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行使职权的外观,实施实质的、具体的违法、不当的行为。
三、立案追诉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四、量刑标准
?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常见辩护要点
??1.?行为人虽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缺乏主体资格,不能以本罪论处。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但其行使的为自身合法、正当的权利,造成的结果属于正常风险,不应以本罪论处。3.?虽然行为人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其主观上并没有侵害国家权威及公众信赖的意图,缺乏主观要件,不构成本罪。4.?行为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5.?行为人虽然出于故意目的实施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但由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故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