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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
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要求,加快补齐
广西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
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扭转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偏低的
落后局面,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
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
求,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抓住广西城镇污
水处理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以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
为重点,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
能,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杜绝旱天污水直排,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质的飞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初步实现城镇污水收集
处理系统质的提升。
(一)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
水体。
(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既有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扩建污
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三)扎实推进控源截污工作,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四)到2021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45%。设区市中,桂林和北
海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南宁、钦州、玉林市城
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柳州、梧州、防城港、贵港和来
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百色、贺州、河池和崇左
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0%;县级市中,荔浦、东兴市生活污
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岑溪、桂平、北流、靖西、合山、凭祥市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0%。
(五)到2021年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
(BOD)浓度得到显著提高。其中,南宁、桂林、梧州、北海、贵
港、来宾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
度不低于100mg/L,柳州、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河池、贺
州、崇左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
度不低于80mg/L;县级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
氧量(BOD)浓度不低于80mg/L。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⒈摸清排水设施底数,明确排水管网权属。2019年开始,各市按
照排水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协调分工,系统收集排水设施基础
资料,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
接等基本情况及排水户接入情况,重点排查雨污混接、老旧劣质管
及断头管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
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对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
等非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需协调设施权属单位或物业代管单
位及主管部门建立排查机制,逐步完成建筑用地红线内的污水管网
排查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
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⒉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监测制度。各市按照“边排查、边
建档、边整改”原则,及时制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方案,并
同步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
化、账册化管理。整合现有管网养护队伍力量,全面提高管网养护
管理水平,在完成系统排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
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保证GIS系统的数据精准度。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与,各市人民
政府负责落实)
⒊加快弥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缺口,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建设。各市要基于城市常住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分布、用户排水特
点等因素,科学确定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总体规模和布
局,对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排放标准不高的设施,加快推进
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保证污水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