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泽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水管生产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南宫市泽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塑胶水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南宫市泽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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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南宫市泽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水管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311-130581-89-01-888659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邢台市南宫市段芦头镇段三村
地理坐标
(东经115度41分5.09秒,北纬37度10分33.15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南审批投资备字〔2023〕82号
总投资(万元)
750
环保投资(万
元)
15
环保投资占比
(%)
2.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578.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开展规划环评,当地环境管理部门对新建、扩建项目准入要求主要为: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控制要求等。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了说明,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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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
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办发[2015]7号文《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类建设项目;对照《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在禁止投资产业目录内。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邢台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年6月29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取得重大提升。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邢台。
(1)大气、水、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大气、水、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2025年,PM2.5达到41微克/立方米,SO2达到12微克/立方米,NO2达到32微克/立方米,O3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2025年,地表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体,其中Ⅲ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25%;朱庄水库(邢台市区备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Ⅱ类水体,水质达标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水资源2025年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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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用量控制在9.69万立方米以内。能源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分别为2166万吨标准煤和1760万吨;土地资源202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96846公顷;203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202104公顷。
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情况见下图1-1。由图可知,项目选址不在邢台市生态保护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