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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产抵押担保风险
房产抵押担保风险房产抵押担保风险房产抵押担保风险
银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普遍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因为房地
产具有不可移动、 不可隐藏、 寿命长久、 相对保值等特点。 但实践表明,
若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 这一风险防范措施反而成为新的风险源或陷阱。
一、抵押物产权存在瑕疵造成的风险。
(1)抵押物虽然通过特殊方式取得了所有权证,但没有相应完善
的程序和手续。
(2 )抵押物存在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
(3)占有形式不合规。如办理房产或地产抵押时,房产与地产分
离,没有同时进行抵押登记,一旦所占用的土地用途发生变动时,抵押
房产的价值将灭失。
(4 )抵押权被悬空。如开发商以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取
得贷款,用于该地块上的房产开发,随着商品房的完工出售,开发商可
以轻而易举地将售房款转移,最终使抵押权悬空。
(5)抵押权灭失。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有动工期限限制,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
时间可以加征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此规定,土地长
期闲置不用超过一年的,无疑会增加处置成本,削弱还贷能力,更为严
重的是,一旦闲置期届满两年,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抵押物就
不复存在。
(6 )抵押权难以实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达不
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均不得转让。显然,面对这样的土地使用权,银行即
使维权成功,也只能够以折价形式受偿,但问题还在于受偿以后抵债土
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二、抵押物的价值风险。
(1)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风险。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主要分四种
情况:
一是远离城区的企业以土地、厂房设备抵押,抵押物重置价值与市
场变现价值相差大;
另一种是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抵押物减值。如用城区土地抵押,由
于城市规划的调整或抵押物所处地区的功能环境的改变,也会使抵押物
市场价值减值;
第三是部分用专用性很强的抵押物如厂房、职工宿舍楼,交易市场
狭窄,变现能力很差;
第四种是功能性减值,如用机器设备抵押的,由于技术进步和设备
的加速损耗,造成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
三、社会经济环境不规范形成的风险
一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失真责任追究不严,
为虚假评估报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不具备产权办理条件的,
通过特殊关系可以办理产权证明。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办理了抵押
登记手续;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法院裁定用于抵
偿债务的抵押物价值往往偏高,且未考虑偿债物处置变现的相关费用。
四、唯一住房担保的风险 大部分民间借贷中的房屋抵押,均是
以自己的住房 (许多是唯一的住房 )提供担保,根据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实
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规定》中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这有可能导致事前的
约定、甚至债权不能实现。目前,银行纷纷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二住所证
明,但对于民间借贷的当事人来说,总想在操作过程中图省事,从而往
往导致不能执行到抵押人作为担保债务的房产。
浅谈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摘要: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利益,也影响我国
金融市场的稳定,它的
运作过程存在诸多风险。 ?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快速发展的过程
中,?其金融风险隐患也不 ?断地暴露出来。为防范于未然, 避免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给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损害,对住房抵 ?押贷款的风险因素进行分
析和探讨防范风险的措施是必要的。
关键词:房地产抵押贷款
贷款额度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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