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doc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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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32-2002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2002-06-3O发布 2002-07-01实施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
前 言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有效地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相结合,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德贵
本标准审核人:刘晓波
本标准批准人:陈金弘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与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专业工程公司及其独立承揽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电力部电建[1995]447号文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
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
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实施与管理。
项目部经理
负责审批和落实本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项目部安全科
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负责本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实施与管理。
项目部财务科
负责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帐户及资金的收取与发放。
专业工程处安环员
负责本专业工程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实施与管理。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
4.1.1项目部经理交纳300元,副经理、书记、安全科长、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各交纳260元,安全科人员各交纳200元。
4.1.2专业工程公司行政正职交纳260元,同级党务领导、行政副职、专责工程师、专职安环员交纳200元。
4.1.3工程管理、人力资源、保卫、合同管理、物质管理部门领导各交纳200元,其他部门负责人各交纳160元。
4.1.4班组长、技术人员、施工员、文明施工员各交纳160元。
4.1.5在册职工每人交纳100元。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各部门按规定统一收交到项目部安全科,安全科汇总后交财务部门并进入专设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帐户,专款专用。
4.2.2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工期情况,由项目部确定,可半年返还、一年返还、或工程结束后返还。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办法
4.3.1项目部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各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职能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考核期内,职工、外包工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率低于1‰,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书记、安全科长及安全科人员、工会主席及团总支书记按“抵一奖零点八”的原则兑现。工程管理、人力资源、合同管理、保卫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按“抵一奖零点六”的原则兑现,其它部门按“抵一奖零点五”的原则兑现。
4.3.2在考核期内,各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职工、外包工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违章违纪少于5人次的(违章违纪者及被株连者,按处罚条例处罚)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行政正职、同级党务领导、分管副职、专责工程师、安环员、文明施工员按“抵一奖一”的原则兑现,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管理人员按“抵一奖零点八”的原则兑现。
4.3.3在考核期内,未发生未遂以上事故,违章违纪不超过1人次(违章违纪者及被株连者按处罚条例处罚)班组人员按“抵一奖一”的原则兑现。
4.3.4在考核期内,发生死亡1 人的责任事故,除按有关奖惩规定处罚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外,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风险金本金全部扣除,事故单位以外的项目部全体人员扣除安全风险抵押本金的50%。
4.3.5在考核期内,发生重伤1人次,除按有关奖惩规定处罚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外,事故责任人所在班组的安全风险金本金全部扣除,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同级党务领导、专责工程师扣除本金的100%,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其他人员扣除本金50%,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以外的项目部全体人员扣除安全风险金本金的20%。
4.3.6在考核期,发生轻伤1人次,除按有关奖惩规定处罚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外,责任者本人扣除安全风险金本金的100%,事故责任人所在的班组安全风险金扣除本金的50%,所在专业工程公司(专业工程处)扣除风险金本金的20%。
4.3.7在考核期内,发生未遂事故1次,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300元的罚款,责任者本人扣除安全风险金本金的100%,责任者所在的班组安全风险金扣除本金的50%。
4.3.8在考核期内,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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