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保教实践指导课件 第7章 婴幼儿早期教养中的家园共育第2节 家园共育的内涵.ppt
托育机构保教实践指导目录一、托育机构认知二、托育机构(2岁以下)的保教实践三、托班(2-3岁)保教环境创设四、托班(2-3岁)作息时间的安排五、托班(2-3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六、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与健康七、婴幼儿早期教养中的家园共育八、托育机构保教人员的职业发展婴幼儿早期教养中的家园共育【第七章】家园共育的内涵【第二节】(一)平等性原则平等性原则是指托育机构与家庭处在平等的地位上,保教人员与家长彼此倾听、对话、合作,共同解决育儿问题,共同担负起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责任。托育机构需要改变以托育机构为主、以保教人员为主的家园共育局面,要建立平等参与的新思想,以先进的平等理念来推进家园共育工作。同时,保教人员也要将平等参与的理念传递给家长,调动家长参与早期教养的积极性,而不是将教养的责任完全推脱给托育机构。面对婴幼儿发展过程中的小插曲,保教人员和家长要主动相互沟通,商量合作,共同承担。一、家园共育的总体原则(二)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是指托育机构与家庭在婴幼儿的早期教养中要保持步调一致、同频共振。托育机构和家庭有着共同的教养目标,那就是促进婴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托育机构和家庭是两种教养环境,有不同的任务,但又相互关联,双方对婴幼儿发展所做的实践必须朝着共同的方向,形成合力,才能实现“1+12”的效果。一、家园共育的总体原则(三)互补性原则互补性原则是指托育机构和家庭作为不同的教养主体,拥有不同的教养资源、方式和方法,双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补充。托育机构的早期教养具有较强的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顺应婴幼儿发展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推动婴幼儿的积极发展,比如托育机构的游戏环境、生活环境、阅读环境、运动环境的创设都渗透着推动婴幼儿各方面能力积极发展的契机。家庭教养注重的是与生活相融合的养育,婴幼儿在和父母的亲密接触与频繁互动的过程中,自然地接受着各种生活和成长的信息,包括感官知觉、情绪情感体验、语言习得、动作和社会性发展等。因此,家庭教养的环境是更具个性化的环境。两者无法相互替代,是相互补充的。一、家园共育的总体原则(一)不断更新观念,重视相互学习教养观念是教养者对早期教养目的、价值、对象、过程、策略、评价等方面所持有的观念。教养观念对教养行为具有先导性和决定性。在提倡终身学习的今天,托育机构必须和家庭一起,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早期教养的观念,了解低龄教养、家园合作的理念,明晰彼此在婴幼儿早期教养过程中的作用,并注重在家园共育中相互学习。一方面,托育机构要将家长引入正确的早期教养理念中,帮助家长科学地把握早期教养的原则、方法等;另一方面,托育机构也要主动从家庭、社会中获得更多早期教养的想法,不断地更新迭代对家庭早期教养观念和需求情况的了解。二、托育机构家园共育的总体策略(二)拓宽沟通渠道,加强家园互通沟通是家园共育的基础,托育机构管理者、保教人员与家长的沟通是家园共育是否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应尝试建立起托育机构与家庭双向沟通模式,而非单向的“指导—执行”模式,充分尊重家庭在早期教养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家园共育中的协商合作。托育机构要重构家长和教师对沟通的认识,进一步丰富家园沟通的内容,而不是等孩子发展出现了问题,才和家长沟通交流。孩子的正向发展需要建立在双方的积极交流过程中。另外,家园沟通平台的建设也为家园沟通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各类线上线下的平台,增加了托育机构和家庭沟通的便利性。二、托育机构家园共育的总体策略(三)丰富合作方式,拓展共育内容家园共育的方式与内容也时刻影响着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效果。因此,在婴幼儿家园共育的过程中,建立多层面的家长参与平台,可促进家长在家园共育中的积极参与。同时,既可以有以托育机构为主的合作共育,也可以有以家庭为主的合作共育。比如成立家委会,让更多的家长参与到托育机构的管理中,发挥家长的主体性,开展校级、班级的家园共育活动等。共育内容应该与时俱进,而不是拘泥在原有的内容框架中,应该根据婴幼儿与家长每个时期的发展需要,不断丰富内容。总之,要注意家园共育的内容与方式方法的推陈出新,在调整与改善的过程中适应家庭和托育机构产生的新变化。二、托育机构家园共育的总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