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所得税视同销售差异账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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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确认及账务处理的差异
视同销售,是区别于一般销售的特殊销售行为,虽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在税收的角度认为已实现了销售后的功能,根据增值税条例及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对一些项目按税法规定进行了规范,增值税有八项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也有六条规定,虽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但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并不等同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视同销售。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范围大,就从增值税的八类视同销售分析: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此与一般销售基本相同,不同的仅收入确认的时间,因货物虽转移,但所有权没有转移,在收到代销清单、部份或全部应收款项、货物发出后180天,三者中在前的时间确认收入及税款。
借: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销售代销货物:分视同买断,他收取手续费方式。视同买断,等同于购进货物再销售,按正常购销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手续费部份不属于增值税范围,应纳营业税。收到货物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收到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售出货物收到款: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付款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银行存款
收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营业税并交纳。
三、非同一县(市)统一核算的两个机构间的货物移送。按理讲属同一企业,不应确认收入,但两个机构分别归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增值税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而企业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没有转移,不确认所得收入,不交纳所得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货项目,属企业内部使用,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不计算所得税,只计征销项税。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五、将自己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用于集体福利与用于非应税相同,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不计算所得税,只计算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用于个人消费,所有要发生了转移,应确认收入,并计算销项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按交换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分别处理,如存在商业实质,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不满足商业实质的交换条件,不确认收入,只计算销项税。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也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不符合收入确认定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有以上八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用于投资、股东分配,无偿赠送,购买的货物视同销售。销项税的按货物公允价值计算。
企业将产品用于广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 、捐赠及其他改变所有权属性的均视同销售,不管会计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均得计征所得税。(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视同销售”征缴企业所得税的审计切入点 时间:2008-05-30 10:29:10??来源:??作者:经贸科 胡俊永??点击: 1626 正文字号:【大?中?小】 【 打 印 】
视同销售是一种税收术语。它是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简称,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一般地讲,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行为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实现,要求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的一种涉税业务。
一、新旧税法对视同销售的界定有所不同
1994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原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9号)文件进一步扩大了视同销售的范围,即: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伴随新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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