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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OS-159-1 膜剂重量差异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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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OS-159-1

膜剂重量差异检查规程

类别:操作标准

部门: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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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QC

编号:QC-OS-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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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操作标准

膜剂重量差异检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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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

目的: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膜剂重量差异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控制每片重量的一致性,保证用药剂量的准确。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IM。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膜剂重量差异的检查。

责任: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正文:

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l.0mg或0.lmg(适用于检查片重小于0.lg的膜片)

扁形称量瓶

弯头或平头手术镊子

操作方法:

取空称量瓶,精密称定重量;再取供试品膜片20片,置此称量瓶中,精密称定。两次称量值之差即为20片供试品的总重量,除以20,得平均膜片重。

从已称定总重量的20片供试品中,依次用镊子取出1片,分别精密称定重量,得各膜片重量。

注意事项:

在称量前后,均应仔细查对药片数。试验过程中,应避免用手直接接

触供试品。已取出的膜片,不得再放回供试品原装容器内。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膜剂,可不进行重量差异的检查。

记录与计算:

记录每次称量数据。

求出平均重量(),保留3位有效数字。

按表1.规定的重量差异限度,求出允许重量范围((±×重量差异限度)。

表1.

表1.膜剂重量差异限度规定

平均重量

重量差异限度(%)

0.02g以下或0.02g

±15

0.02g以上~0.2g

±10

0.2g以上

±7.5

结果与判定:

每片重量与平均重量相比较,均未超过重量差异限度;或超过重量差异限度的膜片不多于2片,且未超过限度的1倍;均判为符合规定。

每片重量与平均重量相比较,超过重量差异限度的膜片多于2片;或超过重量差异的膜片虽不多于2片,但有1片超过限度的1倍;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附则:

本标准附图幅,附表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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