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煤三矿三水平北翼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未在正确位置吊挂的处理通报2024.6.19(1).doc
关于鹤煤三矿三水平北翼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未在正确位置吊挂的处理通报
2024年6月18日四点班,鹤煤公司督导队到三水平北翼回风巷安全检查时发现:“三水平北翼回风巷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吊挂在46采区回风联络巷上风侧向外6m处,位置不正确,要求矿及时整改。”三矿安检科立即组织煤二队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追查分析,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24年6月18日8点班,煤二队在三水平北翼回风巷进行整修工作,煤二队职工原小兵在出班回收旧料时,由于物料较长,担心碰到甲烷传感器,将甲烷传感器挪到46采区回风联络巷上风侧向外6m处,下班后忘记恢复到原位,被4点班鹤煤公司督导队查获。
二、原因分析
(一)煤二队职工原小兵擅自挪动甲烷传感器,忘记恢复到原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二)跟班技术员徐峰,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不正确,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依据《河南能源鹤煤公司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徐峰,煤二队技术员,当日跟班,对瓦斯传感器未悬挂到正确位置,负现场管理责任,对其扣减工资400元.
(二)原小兵,煤二队掘进工,挪动甲烷传感器后,未及时恢复到原位,负违章作业责任,对其扣减工资200元。
四、防范措施
1、煤二队要加强干部职工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2、煤二队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井下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认真检查,必须符合规定,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灵敏可靠。
安检科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