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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管理制度.docx

发布:2025-04-06约1.77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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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掘进工作面必需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保证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敏捷牢靠。

3)瓦检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内容的规定:

a)采煤工作面每班检查三次,检查内容: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高冒处,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b)掘进工作面每班检查三次(备用掘进工作面每班检查2次),检查内容有:掘进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局部地点、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c)备采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备采工作面风流、局部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d)井下硐室每班检查一次;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每天检查一次;挡风墙(密闭墙)处每班天检查一次;矿井总回、采区回风每班检查一次;井下其它有人员作业的地点每班检查一次。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e)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特别的采掘工作面必需设置专职瓦检员24小时不连续检查,另需测定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必需停顿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四周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严禁爆破。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四周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到达1.5%时,必需停顿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展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到达2.0%时,四周20米内必需停顿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展处理。

7)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需在瓦斯浓度降到l%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到达1.5%时,必需停顿工作,撤出人员,查明缘由,制定措施,进展处理。

9)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需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醒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浓度到达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马上处理时,必需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0)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需事先排解其中积聚的瓦斯。排解瓦斯工作必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1)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修)队队长、通防部(科)长、防突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跟班队长、班长、流淌电钳工、钻工、抽放工、测流工、防突员等人员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固定的专职瓦检员必需在现场交接班,巡回检查的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2)瓦检员交接班时,必需交待清晰当班的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状况及“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并用电话向通风调度进展双人汇报,然后,交接班瓦检员在瓦检手册上签字备查。通风调度应仔细作好记录,记清时间、交接班地点、交接班瓦检员的姓名。

3)通风队必需明确规定井下各检查地点交接班时间,瓦斯检查员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接班(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3、瓦斯报表治理制度

1)通修队应指定具有肯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编制、上报通风、瓦斯日报表,整理通风调度报表。

2)通风、瓦斯调度记录的各作业地点当天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空气温度的最大值;较为重大的“一通三防”问题应编入通风日报表及瓦斯日报表。

3)每天的通风日报表、瓦斯日报表,首先由通风(修)队长审查数据是否正确,重点调度内容是否齐全,签字后,送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签。然后,分别报送安全、生产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调度室,安检部。

4)通风(修)队安排专人每月将审签过的通风、瓦斯报表送通防部(科)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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