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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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21年10月11日,由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2022年1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2年第一排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批准《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项目编号:DB36-2022-1-09。
2.起草单位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主要起草人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颜玮
女
副所长/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论证及修改
陈小娜
女
无/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论证及修改
刘杰
男
副所长/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论证及修改
徐艳
女
无/主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理、论证
许立平
女
无/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理、论证
陈轶英
女
无/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论证、修改
赵军
女
无/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论证、修改
朱瑶
女
无/主治医师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论证、修改
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恶性肿瘤的发病和死亡一直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极大影响,恶性肿瘤的预防与控制已成为当前卫生战略的焦点。全面、准确和及时的掌握人群恶性肿瘤发病、死亡、生存及其相关因素信息,可极大地提高恶性肿瘤病因研究水平和效率,评估其诊治水平,是肿瘤防控不可或缺的基础信息。为此,2008年原卫生部设立肿瘤登记项目,在全国31个省逐步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癌症发病、死亡和生存的信息收集工作。紧跟国家部署,自2009年起我省陆续在12个县区开展肿瘤登记工作。2013年原江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江西省肿瘤登记实施方案》,在全省100个县(区)开展肿瘤登记工作,实现监测范围和监测人群的全覆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相继出台有关政策,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如:“健康中国行动”、“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等。各地政府为落实相关政策,相应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文件,如我省的“健康江西行动”、“江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以上文件均明确指出各地政府需实现的居民健康指标,如《江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提出,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较2015年提高10%的核心目标;“健康江西”《江西省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年)》提出,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的目标。在实现该目标的过程中,需要准确测量各地的恶性肿瘤发病率、死亡率、5年生存率及其变化趋势,而指标计算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肿瘤登记工作,因此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肿瘤登记数据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随着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在我省的全面开展,部分医疗机构在肿瘤登记管理方面暴露出制度缺失、管理职责不明、流程不清等问题。此外,医疗机构登记报告工作人员对《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填写也存在信息漏报、选项不明、填写不规范、编码错误等诸多问题,尚不能很好满足“中国肿瘤登记数据集标准”有关要求。此外,鉴于国内外现有的标准着重于体现肿瘤登记数据集的元素及其含义,仍缺乏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管理指导标准。为科学评价“健康中国”、“健康江西”、“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江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等多项政策,推进全省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减少漏报、错报,提升登记报告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制订相关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医疗机构肿瘤病例登记报告的制度管理、人员培训、报告内容填写、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主要起草过程
2021年6月,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标准编制起草工作小组,经讨论制定了工作计划、编写大纲,明确任务分工及各阶段进度时间。标准起草工作组通过提炼和总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现场调研,并在多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我省肿瘤登记数据报告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于9月29日编写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9月30日由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召开“地方推荐性标准立项申报内审会”,对本标准进行第一轮专家审议,讨论了当前国内国际相关标准的情况及国内肿瘤登记工作标准化的重要性,肯定了本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本标准的基本框架,并提出几点修改建议。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首次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理解和总结,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于12月13日进行网上立项申报。2021年12月29日,本标准起草小组参加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召开“2021年第二十次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就本标准立项的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