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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指南精编版课件.ppt

发布:2019-05-20约5.19千字共3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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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药物治疗: ②降胆酸基本药物 熊脱氧胆酸:缺乏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但与其他药物对照治疗相比,在缓解瘙痒、降低血清学指标、延长孕周、改善母儿预后方面均有优势,推荐作为ICP治疗一线药物,但停药后可出现反跳现象。 剂量:15mg·kg-1·d-1的剂量,分3次口服,常规剂量疗效不佳,而又未出现明显副反应时,可加大剂量每日1.5-2.0g 五、治 疗 6、药物治疗: ②降胆酸基本药物 S-腺苷蛋氨酸:可改善某些妊娠结局,如降低剖宫产率、延长孕周等,停药后也存在反跳,建议作为ICP临床二线用药或联合治疗。 剂量:静脉滴注每日1g,疗程12-14d,口服500mg,每日2次。总胆汁酸和甘胆酸水平较高者,推荐静脉滴注每日2g。 五、治 疗 6、药物治疗: ③降胆酸药物联合治疗 尚无统一的联合治疗方案。较集中的联合方案是:UDCA 250mg每日3次口服,联合SAMe 500mg每日2次静脉滴注,能改善瘙痒症状及生化治疗。建议重症、进展性、难治性ICP患者考虑联合治疗。 五、治 疗 6、药物治疗: ④辅助治疗 护肝治疗:血清肝酶升高,其他指标未见异常者,降胆汁酸治疗基础上使用护肝药物,不宜同时应用多种抗炎护肝药物,以免加重肝脏负担。 改善瘙痒:薄荷类、抗组胺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对瘙痒有缓解作用,以薄荷类药物较为安全。 血浆置换:重症ICP治疗,不列入诊疗常规。 维生素K应用:支持产前使用维生素K减少出血风险。 五、治 疗 1、终止妊娠时需考虑的因素: 孕周:ICP孕妇终止妊娠时必须考虑的主要指标。 病情严重程度:包括发病孕周、病程、瘙痒程度、生化指标(特别是血甘胆酸、总胆汁酸、肝酶、胆红素)最高值和治疗后便会等,但无具体标准。 胎儿监护指标:无证据证明胎儿宫内死亡与胎心监护指标异常之间有相关性。 六、产 科 处 理 2、ICP孕妇产科处理: 继续妊娠并严密观察: ①血清甘胆酸<43μmol/L或总胆汁酸<30μmol/L,肝酶水平正常或轻度升高,无黄疸,孕周<40周,可等待自然临产经阴道分娩; ②孕周<34周时,尽可能延长孕周。 六、产 科 处 理 2、ICP孕妇产科处理: 尽早终止妊娠: ①孕周>37周,血清甘胆酸≥43μmol/L或总胆汁酸>30μmol/L,伴有黄疸,总胆红素>20μmol/L; ②孕周34-37周,血甘胆酸≥64.5μmol/L或总胆汁酸>40μmol/L,伴有黄疸,总胆红素>20μmol/L;或寄往因ICO致围产儿死亡者,此次妊娠达34周,又诊断重度ICP; ③孕周32-34周;重度ICP,宫缩大于4次/h或强度大于30mmHg,保胎药物治疗无效者; ④重度ICP;孕周>28周,高度怀疑胎儿宫内窘迫。 六、产 科 处 理 2、ICP孕妇产科处理: 权衡后综合考虑: ①孕周34-37周,血清甘胆酸43-64.5μmol/L或总胆汁酸30-40μmol/L; ②孕周<34周时,血甘胆酸≥64.5μmol/L或总胆汁酸>40μmol/L; ③ICP合并其他产科合并症:如双胎妊娠、子痫前期。 六、产 科 处 理 3、阴道分娩: 指征:ICP轻度;无产科其他剖宫产指征者;孕周<40周。 引产和产程管理:①引产:注意避免宫缩过强加重胎儿缺氧;②产程管理:初期常规行OCT检查,产程中密切监测宫缩、胎心率变化,避免产程过长,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准备,若存在胎窘,放宽手术指征。 六、产 科 处 理 4、剖宫产指征: 重度ICP; 既往死胎死产、新生儿窒息或死亡史; 胎盘功能严重下降或高度怀疑胎窘; 合并双胎或多胎、重度子痫前期等; 合并其他阴道分娩禁忌症者。 六、产 科 处 理 2011年中国ICP指南 * 导 言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一种严重的妊娠期并发症,是导致围产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发生有明显的地域及种族差异。目前,我国无确切的ICP流行病学资料,迄今国际上尚无有关ICP的一致诊疗意见,也缺乏基于循证医学并适合于我国的诊治指南。本指南旨在帮助临床医师对ICP诊疗做出合理的临床决策,并非强制性标准,也不可能包括或解决ICP诊治中的所有问题。临床医师在针对某一具体患者时,在参考本指南基础上,需全面评估患者具体病情及检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诊治方案。 1、孕妇因素: 年龄35岁 具有慢性肝胆疾病,如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肝硬变、胆结石和胆囊炎、非酒精性胰腺炎、口服避孕药诱导的肝内胆汁淤积病史 家族中有ICP病史 前次妊娠有ICP病史(有报道再次妊娠ICP复发率在40%-70%) 一、高 危 因 素 2、本次妊娠因素: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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