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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pdf

发布:2019-09-26约3.5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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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使员工加班能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的加班。 3 原则 3.1 公司鼓励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以 保证员工能正常休息。 3.2 确因工作繁忙需加班的,应提交加班申请,有计划、有秩序的进行。 3.3 员工加班能安排调休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实不能安排调休的,公 司支付其加班工资。 3.4 公司员工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被指派加班时,无正当理 由,不得推诿拒绝,否则以旷工处理。 4 加班的定义 4.1 公司员工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 小时,每天8 小时。在标准时间外因 工作需要被安排必须工作的,视为加班。 4.1.1 临时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因工作繁忙需要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继 续工作的。 4.1.2 休息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周六、周日工作的(倒班除外),或 全月工作时间超过制度工作日又不能安排调休的。 4.1.3 节假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4.2 不得列入加班范畴的情况。 4.2.1 因公出差领取出差补助的。 4.2.2 加班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 4.2.3 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未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参加公司值班的。 4.2.4 经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属于正常工作时间该完成而未完成形成加班 的。 5 加班管理 5.1 加班的申报 5.1.1 申报流程:公司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申 请表》,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核准流程 加班人员 一 二 三 四 五 各生产厂 各厂负责人 生产副总经理 当班调度员 综合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 生产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质量技术部 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检验中心 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经理 当班调度员 综合管理部 机修厂 部门负责人 设备动力部 生产副总经理 当班调度员 综合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部门负责人 生产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设备动力部 部门负责人 机电副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党群工作部 部门负责人 行政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保卫处 部门负责人 行政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财务部 部门负责人 总会计师 综合管理部 供销公司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电极跟班实验 实验负责人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5.1.2 申报时间:经过认可的加班申请应在加班前一天下午5:00 前送至调 度室当班调度员(各部、保卫处、供销公司直接送综合管理部);每月 25 日前调度室把审核过的《加班申请表》送至综合管理部(25 日后的加班申 请归入下个月);综合管理部每月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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